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龙芯中科2026-06-06 00:00

摘要

1中金公司发布核查意见,确认龙芯中科股东宁波中科百孚、横琴利禾博投资符合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资格。
2两家出让方均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违反减持规定或国资违规等禁止性情形,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3本次公告为询价转让流程中的合规性确认文件,标志着股东减持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芯中科”)股东宁波中科百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横琴利禾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科百孚”、“利禾博投资”或“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龙芯中科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询价转让和配售》(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

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情况、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中金公司已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金公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中金公司已完成对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工作,包括核查出让方提供的营业执照、《承诺及声明函》等,并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方式对出让方资格进行核查,同时收集了相关核查底稿。

(二)核查情况

1、宁波中科百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宁波中科百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新建路2号5幢1号327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3MA2AHHX41D,为龙芯中科股东之一。

中金公司核查了中科百孚提供的工商登记文件,中科百孚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中科百孚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2) 中科百孚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相关的承诺。

(3) 中科百孚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4) 中科百孚本次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5) 中科百孚非国有企业,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6) 中科百孚本次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

2、横琴利禾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横琴利禾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地址为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珠道169号6楼6002号之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MA4UN0MM72,为龙芯中科股东之一。

中金公司核查了利禾博投资提供的工商登记文件,利禾博投资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利禾博投资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2) 利禾博投资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相关的承诺。

(3) 利禾博投资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4) 利禾博投资本次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5) 利禾博投资非国有企业,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6) 利禾博投资本次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出让方不存在《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十一条规定的:“(一)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二)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存在本指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三)拟转让股份是否属于首发前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四)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如适用);(五)本次询价转让事项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如适用);(六)本所要求核查的其他事项”等禁止性情形。

综上,中金公司认为:宁波中科百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横琴利禾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符合参与本次龙芯中科股份询价转让的条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中田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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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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