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摘要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
[2026]京会兴验字第00620002号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26年6月2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一一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4,152,226.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104,152,226.00元。根据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规定以及投资协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贵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4,152,226.00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6年6月2日止,贵公司已向真爱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25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7,5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442,341.99元,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1,057,658.01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5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451,057,658.01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4,152,226.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104,152,226.00元。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1日出具[2022]京会兴验字第 6800001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6月2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54,152,226.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354,152,226.00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所及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1020349414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玉梅
注册号 030702770035
郑玉梅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詹文豪
注册号:110000100335
詹天豪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26年6月2日
被审验单位名称: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东名称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货币
实物
知识产权
其他
合计
其中:股本
金额
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
其中:货币出资
金额
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
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000.00
707,500,000.00
707,500,000.00
250,000,000.00
100.00%
250,000,000.00
100.00%
合计
250,000,000.00
707,500,000.00
707,500,000.00
250,000,000.00
100.00%
250,000,000.00
100.00%


附件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2日
被审验单位名称: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东名册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本次增加额
变更后
金额
出资比例
金额
出资比例
金额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金额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50,000,000.00
18.46%
250,000,000.00
250,000,000.00
18.4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04,152,226.00
100.00%
1,104,152,226.00
81.54%
1,104,152,226.00
100.00%
1,104,152,226.00
81.54%
合计
1,104,152,226.00
100.00%
1,354,152,226.00
100.00%
1,104,152,226.00
100.00%
250,000,000.00
1,354,152,226.00
100.00%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在义乌市华鼎锦纶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8年4月28日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3070040000144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于 2015年11月30日更换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745826157T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并于2011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000万元,公司于2011年7月12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
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1年末总股本3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000万元。上述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466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2年8月20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31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9,30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9,305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305.00万元。上述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631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5年 11月30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邹春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8,077.8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8,077.85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382.85万元。上述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8]第ZF10147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完成了对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和工商登记,于2018年5月8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完成了股份登记。
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4,781.6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781.66万元,上述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005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9年5月21日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回购并注销2,016.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2,016.4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148.11万元。
根据公司2022年11月22日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回购并注销3,732.8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3,732.88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415.22万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规定以及投资协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贵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00,000.00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审验结果
经审验,截至2026年6月2日止,贵公司已向真爱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7,500,000.00元,扣除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4,5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为703,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划入贵公司在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208020029200994481)。
贵公司本次发行25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07,500,0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6,442,341.99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 5,000,000.00元,律师顾问费1,000,000.00元,股份登记费235,849.06元,印花税178,191.04元,材料制作费28,301.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1,057,658.01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50,000,000.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451,057,658.01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
911101020855463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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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本)(10-1)

名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资额 2640万元
类 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3年11月22日
仅供报告附件使用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恩军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101934941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
证书序号:0011908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说明
仅供报告附件使用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凭证。
北京华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1020349414
主任会计师: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
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
租、出借、转让。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11000010
批准执业文号:京财会许可(2013)0060号
发证机关: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批准执业日期:2013年10月10日
二O一九 年八 月六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THE CHINESE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姓名
Full name 郑玉梅
年度检验登记
性 别
Sex 女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Date of birth 1976-07-11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身份证号码
Identity card No.----362323197607112
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北京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00604
2020检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新工街洼路会计师协会
浙江省连山会计师

日 月


日月年月日
队队队队
郑玉梅 330002770005
2013年12月26日
/㎡
转入协会盖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in Institute of CPA
北京兴华金利币箱房
杭州宝词
同意调入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to
证书编号:
No.of Certificate
330002770005
事务反
CPA
始 出 协 会 盖 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out Institute of CP
委 日
北准注册协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事务所 CPAs
问 意 词 田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from
问 答 调 入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to
转入协会盖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in Institute of CPAs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同意调出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from
转出协会盖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out Institute of CPAs
发证日期:
Date of Issuance
二00八
年
y
月
m
日
三十
事务所 CPAs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事务所 CPAs
年 月 日
/y /m /d
THE CHINESE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发证日期:
Date of Issuance
2022年 3 月 3 日
/y /m /d
姓 名 詹文豪
Full name
性别男 Sex
批准注册协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詹文豪 110000100335
Full name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出生日期 1994年6月11日
Date of birth
证书编号:110000100335
No of Certificate
年度检验登记
Sex
浙江省龙湾区文创小镇
龙湾区文创小镇管理委员会
51072600000000000000

330381199406110018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110102034941
- When practising, the CPA shall show the client this
NOTES
- This certificate shall be exclusively used by the holder. No transfer or alteration shall be allowed.
- The CPA shall return the certificate to the competent Institute of CPAs when the CPA stops conducting
四、本证书如遗失,应立即向主管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告,登报声明作废后,办理补发手续。
一、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必要时须
注意事项
- In case of loss, the CPA shall report to the competent Institute of CPAs immediately and go through the procedure of reissue after making an announcement of loss on the newspaper.
年 月 日
y /m /d
事务所 CPAs
同意调入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to
转入协会盖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in institute of CPAs
同意调入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to
日 /d
月 /m
年 /y
转出协会益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out Institute of CPAs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from
特出协会盖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out institute of CPAs
事务所 CPAs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from
事务所
CPAs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a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a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事务所 CPAs
转入协会盖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in Institute of CPAs
同意 调入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to
事务所
CPAs
特出协会盖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out institute of CPAs
年 月 日
/m /y /d
事务所 CPAs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from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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