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贵州燃气2026-06-06 00:00

摘要

1贵州燃气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7.17%)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自2026年6月30日至9月29日减持不超过3488万股(占总股本3%)。
2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
3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债券代码:110084

公告编号:2026-040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嘉”)持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发行人”或“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99,645,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7%(以公司2026年5月31日总股本1,162,672,329股测算,下同)。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北京东嘉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6年6月30日-2026年9月29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1,626,72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6年6月30日-2026年9月29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3,253,44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北京东嘉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4,880,169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持股数量

199,645,778股

持股比例

17.1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199,645,778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4,880,169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1,626,723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3,253,446股

减持期间

2026年6月30日~2026年9月29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要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 \surd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surd $是□否

北京东嘉在《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北京嘉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北京东嘉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北京东嘉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北京东嘉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北京东嘉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北京东嘉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北京东嘉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 \surd $是□否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北京东嘉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方面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 \surd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北京东嘉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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