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张宇桢女士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黄黎明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毛惠刚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高丽女士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6月4日在上海市闵行区合川路2680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6年5月 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人,亲自或委托出席会议董事七人,董事张宇桢女士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黄黎明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毛惠刚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高丽女士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以及本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黎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光明乳业国际向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借款及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光明乳业国际向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借款及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光明乳业国际向新莱特提供股东贷款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光明乳业国际向新莱特提供股东贷款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六月四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