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摘要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6月4日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800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75人
根据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在内部张榜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6-017)。
3、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2026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
4、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具体情况
1、授权日:2026年5月18日
2、授予数量:800万份
3、授予人数:175人
4、行权价格:11.98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不超过36个月。
(2) 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12个月、24个月。
(3) 可行权日
在本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自获授股票期权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 \textcircled{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 \textcircled{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 \textcircled{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 \textcircled{4}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李自强
董事长、总裁、董事
20
2.50%
0.02%
黎昌浩
职工董事、董事会秘书
15
1.88%
0.02%
霍茜
财务总监
15
1.88%
0.02%
罗新杰
副总裁
15
1.88%
0.02%
吴东锋
副总裁
15
1.88%
0.02%
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170人)
720
90%
0.84%
合计
800
100%
0.94%
注:(1)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0%。
(3)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8、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条件
第一个行权期
2026年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2、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第二个行权期
2027年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
2、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 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并剔除所有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3) 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100%
0%
公司层面业绩达到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后,当年度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才可按照相应比例行权。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则当年度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能行权,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进行注销。
三、关于实际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26年6月4日,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登记数量:800万份
2、期权代码:1000001029、1000001030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6年6月4日
五、本次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授予当日对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授予激励对象800万份股票期权,测算得出的股票期权总摊销费用为2,218.12万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2026年(万元)
2027年(万元)
2028年(万元)
800
2,218.12
998.68
989.96
229.48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 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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