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修订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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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公司拟向实控人中国宝武全资子公司华宝投资定向发行股份,因发行后中国宝武通过八钢公司及华宝投资合计控制公司股份超过50%且不影响上市地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批准华宝投资免于发出要约增持。
2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3此举系股权型再融资推进的关键合规程序。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八钢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修订稿)的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华宝投资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及其修订稿,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投资”)发行股份。华宝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为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八钢公司”),公司、八钢公司与华宝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宝武。本次发行前,八钢公司直接持有公司766,789,2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2%;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宝武将通过八钢公司与华宝投资控制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之“(五)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华宝投资取得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前述规定的情形,华宝投资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相应调整并执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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