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科技: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汇金科技2026-06-05 19:52

摘要

1汇金科技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跌幅偏离值超30%,触发异常波动。
2公司核实称经营正常,但控股股东陈喆、一致行动人珠海瑞信及持股5%以上股东马铮合计1800万股(占总股本5.49%)被司法冻结,系淄博高新国投因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保全,金额约3.27亿元。
3冻结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但存在被动减持风险。
4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提示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300561

证券简称:汇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 (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5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喆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马铮先生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近日被司法冻结,冻结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冻结股份数量(股)

冻结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陈喆

116,043,803

35.37%

10,000,000

8.62%

3.05%

10,000,000

—

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108,274

2.78%

2,000,000

21.96%

0.61%

2,000,000

—

马铮

60,715,477

18.50%

6,000,000

9.88%

1.83%

6,000,000

—

(1) 上述冻结执行人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起始日为2026年6月3日,到期日为2029年6月2日。

(2) 上述冻结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3)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喆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累计被冻结数量为12,000,000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9.59%,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66%。

(4) 经向上述股东了解,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陈喆、马铮、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陈喆、马铮、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保全金额以人民币327498311.99元为限,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予以准许。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喆女士、马铮先生、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尚未收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本次股份冻结相关的正式法律文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相关仲裁案件仍在审理进程中。

(5) 本次股份冻结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治理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若已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其他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7、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

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价格近期大幅下跌,敬请投资者充分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