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达华: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暨调解结案公告

ST达华2026-10-17 00:00

摘要

1ST达华与榄坤科技股权转让纠纷案一审调解结案。
2涉案金额调整为2654.97万元,其中1600万元以房产抵债,扣减代收款154.79万元后,剩余款项分四期于2026至2029年底前付清。
3若对方违约,公司可申请强制执行并计收利息。
4本次调解涉及债务重组及以房抵债,将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但后续回款存在不确定性。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5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暨调解结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调解结案。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诉讼金额调整为人民币 26,549,681.88 元。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原告”)与深圳市榄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榄坤公司”或“被告”) 已就本案达成调解,并收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 (案号:(2026)闽 0102 民初 13174 号)。在榄坤公司以房产抵偿债务人民币 16,000,000.00 元,并扣减公司应付榄坤公司代收款项人民币 1,547,867.50 元的 基础上,若榄坤公司能够继续如约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后续收回部分或全部剩余 应收款项,将对公司未来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若榄坤公司未能如约履行付款 义务,公司将依据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 益,最终结果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本次诉讼案件涉及被告以房抵债安排,相关 事项将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 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2026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 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鉴于本次案件尚有未执行完毕部分,存在执行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达成调解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稳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起诉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榄坤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向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的相关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已调解结案。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榄坤公司就尚欠公司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44,097,549.38 元提出以房抵债的清偿方案,公司经过评估后同意以房产抵偿原诉讼金额中的人 民币 16,000,000 元债务,扣减公司应付榄坤公司的代收款项人民币 1,547,867.50 元后,向法院申请将原诉讼金额下调至人民币 26,549,681.88 元。经福建省福州 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榄坤公司达成调解意向。近日,公司收到福 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案号:(2026)闽 0102 民初 13174 号),主要内容如下:

  • 1、榄坤公司应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6,549,681.88 元。
  • 2、公司同意榄坤公司分期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6,549,681.88 元,具体分

期方式如下: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下同)支付人民币 300 万元;于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人民币 600 万元;于 2028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人民币 600 万元;于 2029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人民币 11,549,681.88 元。前述款项均付 至公司指定账户。

  • 3、若榄坤公司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则公司、榄坤公司就本案产

生的纠纷就此了结,且双方不得就本案纠纷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 4、若榄坤公司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履行任意一期付款义务,则视为违约,所

有欠付款项视为全部到期,除约定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6,549,681.88 元外,榄 坤公司还应向公司支付利息(利息以实际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的标

准,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计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且公司有权直接向福州市 鼓楼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5、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87,274.20 元,由榄坤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榄坤公司已就本案达成调解,并收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送 达的《民事调解书》。本次达成调解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前期已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应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本次调解涉及榄坤公司以房产抵 偿债务人民币 16,000,000.00 元,并扣减公司应付榄坤公司的代收款项人民币 1,547,867.50 元,相关安排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若榄坤公司能够继续如约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后续收回部分或全部剩余应收 款项,将对公司未来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若榄坤公司未能如约履行付款义务, 公司将依据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最 终结果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本次诉讼案件尚有未执行完毕部分,对公司期后利 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 应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 1、《民事调解书》
  •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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