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钢股份”)
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 发出。
(二)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0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0 人。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受让首
钢智新电磁材料(迁安)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 2026 年度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 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国森、王立峰、李明回避表决, 由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首钢股份拟以现金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首钢智新电磁材料(迁安)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智新”)11 家股东合计持有的 587,911,257 股股份,占首钢智新全部股份数量的 19.60%(以下简称 “本次受让”)。本次受让完成后,首钢股份将持有首钢智新 85.83%
股份,仍为首钢智新之控股股东。
为保证本次受让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本次受让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 1.代表首钢股份在首钢智新董事会、股东会上就本次受让相关议
案进行投票;
- 2.代表首钢股份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受
让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钢智新因本次受让新修订 的公司章程及相关登记申请文件、签署转让协议等;
- 3.办理本次受让中需首钢股份办理的有关审批、登记、备案等必
要的手续,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 4.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范围内对最终转让方、受让股份数量及受
让总价款进行调整。
- 5.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受让有关的、应由首钢股份办理或履行 的其他事宜。
同时,为保证本次受让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同意在 董事会获得上述授权后,在上述授权范围内,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总经理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至本次受让相关事 项全部完成后终止。
本次受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现金受让首钢智新电磁材料(迁安)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份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批准本次受 让加期审计并出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 2026 年度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
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国森、王立峰、李明回避表决, 由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受让原定的审计基准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审计基准日距审议相关交易事 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过六个月。为使得审计报告基准日满足前述 要求、确保股东会审议期间财务数据处于有效期内,公司聘请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首钢智新进行加期审计并出具审计 报告,加期审计基准日为 2026 年 8 月 31 日。详见公司发布的《首钢 智新电磁材料(迁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8 月、2025 年度专项 审计报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6 年 11 月 3 日召开 202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会议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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