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农发展: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摘要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6-048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05 日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11 月 0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0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 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30 日
- 7、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
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格式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本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 √ |
| 1.00 | 《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 √ |
| 3.00 |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 √ |
| 4.00 |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 √ |
- 2、上述第 4 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及回避表决事项,因此关联股东在股东会
上应当回避表决;上述第 3 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三)上午 9:00-11:00,下午 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福建圣农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 文件办理登记:
-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
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 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 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 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 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或传
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 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6 年 11 月 4 日 17:00 之前以专 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
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 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 知之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54100
联系人:廖俊杰、傅志诚
联系电话:(0599)7951250
联系传真:(0599)7951250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299
- 2、投票简称:圣农投票
-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 (1)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
对、弃权。
-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6 年 11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11 月 5 日(现场股东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6 年 11 月 5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投 票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 本单位)出席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 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 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 受托人可按其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或本单 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 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 √ | |||
| 3.00 |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 √ | |||
| 4.00 |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 √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应在“同意”、“反对”、“弃权”的表 决意见中选择一个并在相应的方框中画“√”表示,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 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 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 进行投票表决。
- 2、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公司股票名义持有人参加股东会投票时,如果需要
根据实际持有人的投票意见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拆分投票, 即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写所投票数。前述集合类账户 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包括:(1)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 证券公司;(2)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3)持有转融通 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5)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
-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非
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 4、上述提案中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会会议上应当
依法回避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
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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