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银河微电2026-10-17 00:00

摘要

1银河微电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恒泰柯半导体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作价6.45亿元。
2经测算,标的资产总额、净额及营收占上市公司2025年度对应指标比例分别为27.64%、46.76%和18.38%,均未超5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因交易完成后对方持股将超5%,构成关联交易;
4实际控制人不变,不构成重组上市。
5本次交易尚需股东会审议、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 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泰柯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柯”或 “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 完成后,恒泰柯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进行 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合计为 64,500.00 万元,标的公司最近一期末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与交易作价相比孰高)及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占 上市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关指标均未超过 50%,根据《重组 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标的公司 (2025 年末 /2025 年度)上市公司 (2025 年末 /2025 年度)交易作价计算指标财务指标占 比
资产总额42,333.97233,373.1564,500.0064,500.0027.64%
资产净额40,440.08137,947.4564,500.0046.76%
营业收入19,286.95104,956.25-19,286.9518.38%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本次交易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指标均未超过 50%,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要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交易方案,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上海致能恒芯工业电子有限公司、共 青城铭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天沐雨霖(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交 易前,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上海致能恒 芯工业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 5%。因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杨森茂,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

制权变更;且近 36 个月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盖章页)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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