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摘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 市的核查意见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泰柯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 柯”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恒泰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 易及重组上市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合计为 64,500.00 万元,标的公司最近一期末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与交易作价相比孰高)及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 占上市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关指标均未超过 50%,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 项目 | 标的公司 (2025 年末 /2025 年度) | 上市公司 (2025 年末 /2025 年度) | 交易作价 | 计算指标 | 财务指标占 比 |
|---|---|---|---|---|---|
| 资产总额 | 42,333.97 | 233,373.15 | 64,500.00 | 64,500.00 | 27.64% |
| 资产净额 | 40,440.08 | 137,947.45 | 64,500.00 | 46.76% | |
| 营业收入 | 19,286.95 | 104,956.25 | - | 19,286.95 | 18.38% |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本次交易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指标均未超 过 50%,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要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交易方案,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上海致能恒芯工业电子有限公司、 共青城铭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天沐雨霖(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本 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 上海致能恒芯工业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 5%。因此,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杨森茂,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的控制权变更;且近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 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四、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
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签名:
徐建青 陈 陆 毛 雨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宣 言 徐雪飞
并购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陈友新
内核负责人签名:
徐子桐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吕晓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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