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振江股份2026-10-17 00:00

摘要

1振江股份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两项特别决议议案:一是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2二是终止子公司上海底特在北交所的IPO申请。
3两项议案均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99.7%以上高票通过,无否决议案。
4会议程序合法合规,律师出具肯定性见证意见。
5此次终止子公司上市或反映公司资本运作策略调整。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4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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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0 月 16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6,982,67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br><br>份总数的比例(%)28.033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召集,公司董事长胡震先生因公务出差无法现场出席主持会议,经公司过半数董 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陈洋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董事、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4人, 公司董事长胡震先生因公务出差无法现场出席 会议。
  • 2、董事会秘书袁建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br><br>(%)票数比例<br><br>(%)票数比例<br><br>(%)
A 股66,846,05499.796072,3400.107964,2770.0961
  • 2、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底特终止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br><br>(%)票数比例<br><br>(%)票数比例<br><br>(%)
A 股66,840,03499.787073,0300.109069,6070.104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 案 序 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暨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8,695,44798.453172,3400.819064,2770.7279
2《关于上海底特终止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交 所上市的议 案》8,689,42798.385073,0300.826869,6070.7882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 是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雷富阳 管磊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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