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大特钢拟通过实物分配及现金购买方式取得江西方大钢铁集团企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
2公司自查显示,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剔除大盘及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股价累计涨跌幅分别为12.97%和15.92%,均未超过20%,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形。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作为南昌沪旭 有限合伙人,拟退出南昌沪旭并以实物分配及现金购买方式取得南昌沪旭持有的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其中,以实物分配形式取得标 的公司股权比例为 99.2626%,以现金购买形式取得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 0.7374%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上述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就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信息发布前的波动情况进行了 自查,具体如下: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股票 名称:方大特钢,股票代码:600507.SH)、上证指数(000001.SH)及申万特钢 III 指数(850412.S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 项目 | 首次公告前第21个交易日 (2026年6月24日) | 首次公告前第1个交易日 (2026年7月21日) | 涨跌幅 |
|---|---|---|---|
| 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 (元/股) | 4.01 | 4.29 | 6.98% |
| 上证指数(000001.SH) | 4,110.81 | 3,864.37 | -5.99% |
| 申万特钢III 850412.SI | 2,727.69 | 2,483.82 | -8.94% |
| 剔除大盘影响涨跌幅 | 12.97% |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 涨跌幅 | 15.92% |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信息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
综上,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 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幅均未超过 20%。
特此说明。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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