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大特钢拟退出南昌沪旭,通过实物分配(99.26%)及现金购买(0.74%)方式取得江西方大钢铁集团企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2因交易对方南昌沪旭受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方大国际实际控制,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
3该事项已获董事会确认并披露,标志着公司推进资产整合迈出关键一步。
上市公司作为南昌沪旭有限合伙人,拟退出南昌沪旭并以实物分配及现金 购买方式取得南昌沪旭持有的江西方大钢铁集团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100%股权,其中,以实物分配形式取得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 99.2626%,以现金购买形式取得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 0.7374%。根据《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南昌沪旭,南昌沪旭执 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 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昌沪旭 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南昌沪旭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说明。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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