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摘要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哈空调 股票代码:600202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滇池路 7 号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滇池路 7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电碳路北、无锡大街东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电碳路北、无锡大街东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6 年 10 月 1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9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11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上市公司 | 指 |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指 | 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指 | 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为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本报告书 | 指 |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变动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持 股比例变动触及 5%刻度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公司名称 | 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 注册地 | 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 189 号 | |||||
| 法定代表人 | 赵志峰 | |||||
| 注册资本 | 柒亿圆整 | |||||
| 社会统一信用代 码 | 91230100799277528H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 经营范围 | 工商业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管理,自营或代理货物和 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 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及资本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成立日期 | 2007 年 06 月 08 日 | |||||
| 经营期限 | 2007 年 06 月 08 日至无固定期限 | |||||
| 通讯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滇池路 7 号 | |||||
| 联系电话 | 0451-58699815 | |||||
| 传真 | 0451-58699815 | |||||
| 主要股东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90%;黑龙 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股 10% | |||||
|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 家地区 居留权 | 公司职务 |
| 赵志峰 | 男 | 中国 | 哈尔滨市 | 无 | 董事长 |
|---|---|---|---|---|---|
| 杜尚虎 | 男 | 中国 | 哈尔滨市 | 无 | 董事兼总经理 |
| 田大鹏 | 男 | 中国 | 哈尔滨市 | 无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 佟朝阳 | 男 | 中国 | 哈尔滨市 | 无 | 纪委书记 |
| 王 栋 | 男 | 中国 | 哈尔滨市 | 无 | 董事 |
| 张继伟 | 男 | 中国 | 哈尔滨市 | 无 | 董事 |
| 赵 迹 | 男 | 中国 | 哈尔滨市 | 无 | 副总经理 |
| 丁 盛 | 男 | 中国 | 哈尔滨市 | 无 | 副总经理 |
| 张 奇 | 男 | 中国 | 哈尔滨市 | 无 | 副总经理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公司名称 | 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 |
|---|---|
| 注册地 | 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电碳路北、无锡大街东 |
| 法定代表人 | 董直强 |
| 注册资本 | 贰仟伍佰捌拾伍万圆整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912301111270474558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一 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有 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 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 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 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业设计服务;租赁服务(不 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食用农产品批发; 粮油仓储服务;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成立日期 | 1958 年 6 月 1 日 |
| 经营期限 | 长期 | |||||
|---|---|---|---|---|---|---|
| 通讯地址 | 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电碳路北、无锡大街东 | |||||
| 联系电话 | 0451-56890813 | |||||
| 传真 | 0451-56890813 | |||||
| 主要股东 | 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 |||||
|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 家地区 居留权 | 公司职务 | |
| 董直强 | 男 | 中国 | 哈尔滨 | 无 | 董事长、董事 | |
| 马庆春 | 男 | 中国 | 哈尔滨 | 无 | 总经理、董事 | |
| 王光明 | 男 | 中国 | 哈尔滨 | 无 | 董事、财务负 责人 | |
| 张玉伟 | 男 | 中国 | 哈尔滨 | 无 | 董事 | |
| 陈 巍 | 男 | 中国 | 哈尔滨 | 无 | 董事 | |
| 徐 晶 | 女 | 中国 | 哈尔滨 | 无 | 董事 | |
| 张 辉 | 男 | 中国 | 哈尔滨 | 无 | 董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系说明
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份,为 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 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3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 2025 年 4 月 28 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拟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不超过总股本 的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5-016)。
2026 年 4 月 9 日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信息披露义务 人一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原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至 2026 年 10 月 27 日,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暨 增持计划延期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6)。
2026 年 6 月 25 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函告,增加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作为增持主体, 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为哈 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增持主体 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计划其他条件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 东增持股份进展暨增加增持主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26)。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完成。本次权益变动
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本次增持工作。若将 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其他持股计划或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30,449,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3%。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两者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130,449,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哈尔滨电碳厂 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共增持 3,719,8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97%,增持金额 1,689.15 万元,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金。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30,449,3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3%;信息披露义务 人二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719,8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97%;两者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34,169,18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5.00%。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无对外质押的 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30,449,385 股,其中 106,938,500 股被司法冻结,冻结股份占其持股的 81.98%、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7.90%。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公司股份 3,719,800 股,相关股份未受到质押或冻结。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股票增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赵志峰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董直强
日期:2026 年 10 月 16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证明文件;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4、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 称 |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 限公司 | 上市公司 所在地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 股票简称 | 哈空调 | 股票代码 | 600202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一名称 | 哈尔滨工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注册地 | 哈尔滨市南岗区一 曼街 189 号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二名称 | 哈尔滨电碳厂有限 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注册地 | 哈尔滨市利民开发 区电碳路北、无锡大 街东 |
|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变 化 |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 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130,449,385 持股比例: 34.03%<br><br>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br><br>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30,449,385 持股比例:34.03%<br><br> |
|---|
|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0 变动比例:0% 变动后持股数量:130,449,385<br><br>变动后持股比例:34.03%<br><br>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3,719,800 变动比例:0.97% 变动后持股数量:3,719,800 变动后持股比例:0.97%<br><br>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3,719,800 变动比例:0.97% 变动后持股数量:134,169,185<br><br>变动后持股比例:35.00%<br><br><br> |
|---|---|
|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式 | 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br><br>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 |
|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源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增 持 | 是 否 □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增持计划尚未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人拟 按照增持计划继续实施增持。 |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 是 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 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br><br>(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 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
署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一(盖章):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赵志峰
信息义务披露人二(盖章):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董直强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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