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股东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联美控股2026-10-17 00:00

摘要

1联美控股及股东联美集团、拉萨和泰等4家主体于2026年10月16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报送报告或履行信披义务被立案调查。
2经自查,调查涉及相关股东间可能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事项。
3公司称目前控制权稳定,经营财务状况正常,立案对生产经营无影响。
4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56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股东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股东联美集团有限公司、拉 萨和泰装修有限公司、沈阳茵芙诺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美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22026012 号、证监立案字 0022026013 号、证监立案字 0022026014 号、证监立案字 0022026015 号和证监 立案字 0022026016 号),均因“涉嫌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经上述股东自查,本次调查涉及其相互之间可能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事项。 目前,公司控制权稳定,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正常,本次立案对公司生产经营无 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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