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睦股份2026-10-17 00:00

摘要

1东睦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因实际募资净额低于预期,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2使用募资及自筹资金向上海富驰增资以实施MIM零件技改增产项目;
3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4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18亿元;
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302名对象可解锁592.8万股;
6回购注销2名离职/放弃人员所持18万股限制性股票。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30 日以书面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 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 朱志荣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净额低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 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不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实际募集的 配套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 行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等 方式解决。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意见。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 信息。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向上海富驰增资并由 其向连云港富驰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鉴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的募投项目“高强轻质 MIM 零件及模 组生产线技术改造及增产项目”实施主体为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连云港富驰”),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 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增 资,之后再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由上海富驰逐步向其全资子公司连 云港富驰增资,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海富驰少数股东深圳市远 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星 火”)将同比例增资上海富驰。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上海富驰与远致星火签 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 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的具体工作及后续相关事宜。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向下属公司增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意见。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 信息。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上海富驰及连云港富驰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有效期 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将通过上海富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使用期限届满或募投 项目需要增加投资时,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的交易;若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度 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 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垫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垫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1,799.32万元,其中:拟置换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1,346.22万元,其中包括“支付本次重组现

金对价”15,355.05万元,及“高强轻质 MIM 零件及模组生产线技术改造 及增产项目”预先投入金额5,991.17万元;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金额为453.10万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及连 云港富驰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 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购置款及材料采购款等, 并定期统计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清单报独立财务顾问审核后,再从募集资金 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 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 权,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有关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02名激励对象(原激励对象为304名,其中1名激励 对象已离职,另有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项,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2.80万 股。

因董事朱志荣、芦德宝、多田昌弘、郭灵光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 权,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7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04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 象已离职,另有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以 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拟 回购股票数量共计180,000股,回购价格为11.50元/股,预计回购总金额 为2,070,000.00元;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回购注销申请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 权,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7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报备文件:

  •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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