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ST广糖2026-10-16 00:00

摘要

1深交所对*ST广糖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2因子公司云鸥物流跨期确认收入及未实际交付货物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23年虚增营收235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1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119.20%);
32024年虚减营收240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86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72.50%)。
4时任董事长罗应平、总经理刘宁等5人因未勤勉尽责被一并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5公司已于2026年4月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6〕1386 号

关于对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

宁市武鸣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平路27号1号科技研发 办公楼;

罗应平,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刘宁,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 黄毅,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会计师; 周新华,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莫庆联,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2 号)查明的事实,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农糖业)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跨期确认部分运输仓储业务收入导致 2023 年、2024 年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广农糖业全资子公司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云鸥物流)跨期确认部分运输仓储业务收入,会计核算不准确、 不规范,导致广农糖业 2023 年虚增营业收入 4,769,575.48 元, 虚 增 利 润 总 额 16,188,823.51 元 ; 2024 年 虚 减 营 业 收 入 5,297,416.99 元,虚增利润总额 22,699,894.42 元。

二、未实际交付货物但确认收入,业务终止后未追溯调整, 导致 2023 年、2024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3 年,云鸥物流个别业务未实际交付货物但开具出库单、

发票并确认收入。2024 年相关业务终止后,未进行追溯调整, 导致广农糖业 2023 年虚增营业收入 18,782,034.40 元,虚增利 润总额 4,006,590.26 元;2024 年虚减营业收入 18,782,034.40 元,虚减利润总额 4,006,590.26 元。

综上,广农糖业 2023 年虚增营业收入 23,551,609.88 元, 虚增利润总额 20,195,413.77 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0.70%、 119.20%;2024 年虚减营业收入 24,079,451.39 元,虚增利润总 额 18,693,304.16 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0.74%、72.50%。

2026 年 4 月 29 日,广农糖业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广农糖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的规定。

广农糖业时任董事长罗应平,时任董事、总经理刘宁,时任 董事、总会计师黄毅,时任副总经理周新华,未能恪尽职守、履 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1.2 条第一款、第 4.3.1 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广 农糖业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云鸥物流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莫庆联负责云鸥物流全面工作,

知悉跨期确认部分运输仓储业务收入成本、未实际交付货物但确 认收入等事项,未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其行为与广农糖业信息披 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的规定,对广农糖业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 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3.2.1 条、第 13.2.3 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 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罗应平,

时任董事、总经理刘宁,时任董事、总会计师黄毅,时任副总经 理周新华,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莫庆

联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 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 据库。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 年 10 月 16 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