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方正阀门: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方正阀门2026-10-16 17:47

摘要

1方正阀门发布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考核期为2027-2029年,公司层面业绩目标为以各上一年营收为基数,每年增长率不低于8%;
3个人层面考核合格方可100%解除限售,不合格则回购注销。
4该办法旨在绑定核心团队利益,保障激励计划有效实施,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证券代码:920082 证券简称:方正阀门 公告编号:2026-068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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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技术业务骨干和管 理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 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 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 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 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 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 本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 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 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 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司公告本激 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员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 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 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子公 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本次股权 激励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行政人事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向薪酬委员会 的报告工作;

(三)公司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薪酬委员会在 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及董事会在审核考核结果的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 以回避。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解除限售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 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7-2029 年三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 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值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7以 202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8%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8以 2027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8%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9以 202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9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8%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与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

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 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第六条 考核程序

公司行政人事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 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七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本激励计划考核期间为 2027 年-2029 年三个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解除限售 安排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行政人事部应在考核工作结

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5

个工作日内与公司行政人事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可向薪酬委员会申诉, 薪酬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根据复 核结果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记录归档

  • 1、考核结束后,公司行政人事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

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

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 3、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 5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公司薪

酬委员会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销毁。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本激励计划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的 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本激励计划执行。

(三)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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