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戴维医疗2026-10-16 16:16

摘要

1戴维医疗控股股东、实控人之一陈再慰协议转让5%股份(1440万股)给江浩涛已完成过户,转让价9.60元/股,总价1.38亿元。
2转让后陈再慰持股降至15.25%,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61.06%,控制权未变更。
3受让方江浩涛成为持股5%以上股东,并承诺12个月内不减持。
4本次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影响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5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 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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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陈再慰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与江浩涛先 生(以下简称“受让方”)于2026年9月21日签署了《陈再慰与江浩涛关于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 协议》”),陈再慰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江浩涛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标的股份转 让单价为9.60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138,240,000.00元。

  •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已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于近日取得《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3、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4、受让方江浩涛先生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减持通过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陈再慰先生于2026年9月21 日与江浩涛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陈再慰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向江浩涛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40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5.00%,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单价为9.60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 计人民币138,24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一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受让方)。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经转让双方共同确认,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 年10月15日,过户股份数量为1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股份 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与前期披露的《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安排一致。受让方已依据协议约定,完成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前的 前期价款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之约定支付。 前期公告披露后双方未签订补充协议或者作出其他安排。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前后,转让双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协议转让前持有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转让方
陈再慰58,320,00020.25%43,920,00015.25%
陈再宏131,928,20045.81%131,928,20045.81%
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合计190,248,20066.06%175,848,20061.06%
受让方
江浩涛00.00%14,400,0005.00%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陈再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再宏先 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5,84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6%;江浩涛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1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 1、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因 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3、江浩涛先生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减持

通过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 4、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减持额度、信息 披露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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