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5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 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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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陈再慰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与江浩涛先 生(以下简称“受让方”)于2026年9月21日签署了《陈再慰与江浩涛关于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 协议》”),陈再慰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江浩涛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标的股份转 让单价为9.60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138,240,000.00元。
-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已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于近日取得《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3、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4、受让方江浩涛先生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减持通过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陈再慰先生于2026年9月21 日与江浩涛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陈再慰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向江浩涛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40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5.00%,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单价为9.60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 计人民币138,24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一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受让方)。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经转让双方共同确认,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 年10月15日,过户股份数量为1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股份 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与前期披露的《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安排一致。受让方已依据协议约定,完成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前的 前期价款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之约定支付。 前期公告披露后双方未签订补充协议或者作出其他安排。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前后,转让双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协议转让前持有股份 | 本次协议转让后持有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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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 转让方 | ||||
| 陈再慰 | 58,320,000 | 20.25% | 43,920,000 | 15.25% |
| 陈再宏 | 131,928,200 | 45.81% | 131,928,200 | 45.81% |
| 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合计 | 190,248,200 | 66.06% | 175,848,200 | 61.06% |
| 受让方 | ||||
| 江浩涛 | 0 | 0.00% | 14,400,000 | 5.00%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陈再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再宏先 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5,84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6%;江浩涛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1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 1、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因 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3、江浩涛先生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减持
通过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 4、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减持额度、信息 披露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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