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振股份: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301356 证券简称:天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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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6 年 10 月 20 日
-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 年 9 月 23 日
-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数量:1,550,000 股
-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6 人
-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72 元/股
- 6、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浙江天 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 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 1、2026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日,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等信息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22 日止,在公 示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2026 年 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3、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4、2026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情况
(一)授予日:2026 年 9 月 23 日。 (二)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9.72 元/股。 (四)授予登记人数:6 人。 (五)授予登记数量:公司向 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55.00 万股,
占公司授予登记前股本总额 21,600 万股的 0.718%。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授予权益 总数的比例 | 占当前公司 股本总额的 比例 |
|---|---|---|---|---|
| 吴迪军 | 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 | 55.00 | 35.484% | 0.255% |
| 中基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和业务骨干人员(5人) | - | 100.00 | 64.516% | 0.463% |
|---|---|---|---|---|
| 合计(6人) | - | 155.00 | 100.00% | 0.718% |
注:1、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 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3、上表股本总额以 2026 年 10 月 13 日总股本 216,000,000 股为基准。
-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
三位小数。
(七)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之日孰晚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后将按约 定比例分次解除限售。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各批次解除限售的安排如下表所 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期 | 解除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限售数量占授 予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
|---|---|---|
| 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限售期满后,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不得解除限售 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八)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 各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
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若出现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回购价 格为授予价格。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授予价格。
(九)考核要求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以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作为对应指标业绩基数,分年度核算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各 考核年度内,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任一指标达到对应标准,即满 足该档位考核要求,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X),若两项指标均达到对应区间标准,取增长率较高者作为解
除限售比例的计算依据,业绩考核目标及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
| 解除限售期 | 对应考核 年度 | 业绩考核 |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 公司层面最低可解除限售比例 =80%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6年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br><br>1、公司2026年度营业收入较2025 年增长率不低于15%;<br>2、公司2026年度净利润较2025 年增长率不低于15%。<br>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br><br>1、公司2026年度营业收入较2025 年增长率不低于12%;<br>2、公司2026年度净利润较2025年 增长率不低于12%。<br>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7年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br><br>1、公司2027年度营业收入较2025 年增长率不低于30%;<br>2、公司2027年度净利润较2025 年增长率不低于30%。<br>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br><br>1、公司2027年度营业收入较2025 年增长率不低于24%;<br>2、公司2027年度净利润较2025年 增长率不低于24%。<br>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8年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br><br>1、公司2028年度营业收入较2025 年增长率不低于45%;<br>2、公司2028年度净利润较2025 年增长率不低于45%。<br>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br><br>1、公司2028年度营业收入较2025 年增长率不低于36%;<br>2、公司2028年度净利润较2025年 增长率不低于36%。<br> |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 |
| 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相对于 2025年增长率(A) | A≥Am | X=100% | |
| An≤A<Am | X=A/Am*100% | ||
| A<An | X=0 |
注:1、“营业收入”“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触发值(An)统一为对应年度目标值(Am)的80%;当An≤A<Am时, 解除限售比例区间为80%-100%,解除限售比例随业绩增长率提升线性上浮。
- 3、指标定义: 营业收入增长率 (A)=(考核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2025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2025年度合 并报表营业收入×100%; 净利润增长率 (A)=(考核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
- 4、业绩指标计算剔除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 5、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 诺。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计算方法:
- (1)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由公司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下 一年度,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
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X,未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之和。
2、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 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 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分数划分为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 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 考核分数(G) | 100≥G≥90 | 90>G≥85 | 85>G≥80 | G<80 |
|---|---|---|---|---|
|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90% | 80% | 0%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G)。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 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回购价 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激励计划制定的《浙江天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6 人,实际授予 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5.00 万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项事宜均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及公示情况一致。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中汇会验[2026]14451 号),审验结果如下:
截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止,公司向 6 名激励对象授予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550,000 股,授予价格人民币 9.72 元/股,认缴资金合计 15,066,000.00 元。6 名 激励对象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9 日向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吉支行开立的账户缴存。公司累计发生限制性股票认购相关费用 134,905.66 元,上述认缴资金扣除公司累计发生的相关费用后,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4,931,094.34 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 1,550,000.00 元,增加资本 公积为人民币 13,381,094.34 元。变更后累计股本为 217,550,000.00 元,占变更后 注册资本 100.00%。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6 年 9 月 23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六、本次筹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向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发行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 量(股)(+ 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7,121,060 | 49.59 | 1,550,000 | 108,671,060 | 49.95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8,878,940 | 50.41 | 0 | 108,878,940 | 50.05 |
| (三)总股本 | 216,000,000 | 100 | 1,550,000 | 217,550,000 | 100 |
注: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16,000,000 股增加至 217,550,000 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方庆华先生、实际控制人朱彩琴女 士持股数量不变,其合计直接持股比例由 55.07%被动稀释至 54.68%,本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在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 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十、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16,000,000 股增加至 217,550,000 股,以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固定测算基数, 按本次变动后的总股本静态测算,模拟摊薄基本每股收益为 0.3872 元/股,基本 每股收益较股本变动前摊薄约 0.71%。
本次股本变动预计将对公司 2026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产生摊薄影响,具体数 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 2026 年年度报告为准。
十一、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 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9 月 23 日,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以授 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测算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 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 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 需摊销的总 费用(万元) | 2026 年(万 元) | 2027 年(万 元) | 2028 年(万 元) | 2029 年(万 元) |
|---|---|---|---|---|---|
| 155.00 | 1706.55 | 298.88 | 925.33 | 357.66 | 124.67 |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 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
-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结合当前可获取信息初步测算,若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带来的经营层面正向效
应,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将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分期摊销,对各 年度净利润形成一定的影响。但本次激励计划旨在绑定核心团队与公司长期利益, 有利于稳固核心人才队伍,充分调动管理、业务及技术骨干的主观能动性,提升 整体运营效率,优化管理成本。从长期维度看,激励计划所带来的经营效益与内 在价值的提升对公司长远发展具备积极意义。
十二、备查文件
-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26]14451 号);
-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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