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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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贝因美与黑龙江丰佑专利合同纠纷案经杭州中院调解结案。
2双方解除相关合作协议,黑龙江丰佑需返还公司3480万元;
3若违约则公司可申请强制执行剩余款项及200万元违约金。
4公司表示该事项不影响正常经营及未来损益,将按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5此前公司本诉要求返还5685万元,对方反诉7725万元,现以调解方式解决争议。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6-066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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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结案,相关调解事项尚在履行中。
  •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诉原告,反诉被告。
  • 3、涉案金额:调解金额为 3,480.00 万元,由黑龙江丰佑麻类种植有限公司

返还给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

未来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根据执行调解进展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 相应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因与黑龙江丰佑麻类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丰佑”)的专利合同 纠纷,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因美”)向浙江省杭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 及补充协议,黑龙江丰佑返还公司 56,852,397.26 元。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 收到杭州中院发出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5)浙 01 民初 3561 号]。此后, 黑龙江丰佑以发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向杭州中院反诉本公司,并向杭州中院 提交了《民事反诉状》,反诉请求金额为 77,253,939.28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2026 年 2 月 25 日分别披露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重大诉 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6)。

202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发出的《民事调解书》[(2025)浙 01 民初 3561 号],审理过程中,经杭州中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 1、确认解除双方签订的《专利产品独家许可(排他性经营)暨共同研发合

作协议》以及《专利产品独家许可(排他性经营)暨共同研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 议》;

  • 2、黑龙江丰佑返还贝因美 3,480 万元;
  • 3、若黑龙江丰佑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则贝因美有权就剩余款项及

违约金 200 万元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4、双方分别放弃其他请求,本案再无争议;
  • 5、本诉案件、反诉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费用各自负担。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重大诉讼案件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未来损益产生负 面影响,公司将根据执行调解进展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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