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佛燃能源2026-10-16 00:00

摘要

1佛燃能源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获准注册发行30亿元中期票据,有效期2年,可分期发行。
2联席主承销商包括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10家机构。
3此前公司已审议通过不超过5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申请。
4本次注册额度占当前总市值约20.17%,将用于补充公司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3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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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新增注册发行不超过人 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2025 年 12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 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和《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5-102)。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中市协注〔2026〕MTN780 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并 就有关主要事项明确如下:

  •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30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

有效,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

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严格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发行规范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则指引规 定,择机发行,并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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