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游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参 加会议董事 9 名,公司董事长陈俊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人数由 9 名增至 11 名,其中非独立董 事人数由 6 名增至 7 名,公司需增补 1 名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公司股东重庆海运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天”)、重庆 海行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行天”)、重庆海吉天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吉天”)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并同意,同意 增补童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本次增补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人数由 9 名增至 11 名,其中独立董事 人数由 3 名增至 4 名,公司需增补 1 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股东海运天、海行天、海吉天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并同 意,同意增补姜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
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周一)下午14:30在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599 号7栋17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需 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会投票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童毅
童毅,男,1975 年生,重庆大学软件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 年于中科院软件所取得 SCO Unix 工程师认证。 2004-2005 年,创办奇虎公司,首创国内个性化内容聚合模式,名列全球中文网 站百强。2006 年,创办博拉网络,任董事长、首席产品经理。曾任重庆市云计 算和大数据产业协会第一届监事长、重庆市软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2018 年, 当选重庆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重庆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童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童毅先生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海运天、海行天、
海吉天的实际控制人,除前述关系外,童毅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童毅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 附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姜涵
姜涵,男,1984 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历任北京东方和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项目总经理,现任重庆市浙 江企业联合会秘书长、浙商新瑞(重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市渝中 区政协委员。
姜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姜涵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 立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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