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皇冠新材2026-10-16 00:00

摘要

1皇冠新材(001381.SZ)发布IPO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确定发行价16.98元/股,对应2025年扣非后摊薄静态市盈率25.87倍,低于行业均值27.65倍及可比公司均值45.47倍。
2本次发行新股5630.48万股,募资净额约8.61亿元。
3战略配售获配1082.45万股,包括兆易创新、京东方、领益智造等产业资本。
4网下申购倍数超5000倍。
5公告提示破发风险及募资不足需求风险,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26年10月19日。

皇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皇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冠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 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 2081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中金公司”)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5,630.4768 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01%。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 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22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552 号)(以下简称“《业 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

279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 上〔2025〕224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 (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 发〔2025〕57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 协发〔2024〕277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 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价格 16.9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 25.87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 2026 年 10 月 14 日(T-3 日)发布的“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最近一个月

平均静态市盈率 27.65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45.47 倍,仍存在未 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 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 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下、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 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本次发行的初 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 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 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组成。

  •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皇冠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剔 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7.60 元/股(不含 17.60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17.60 元 /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1,500 万股(不含 1,5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 拟申购价格为 17.60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1,50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6 年 10 月 14 日 13:29:11:487 的配售对象,按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 顺序从后到前排列的67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126个配售对象, 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168,36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 价后拟申购总量 16,802,820 万股的 1.002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

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98 元/股,网下发 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6 年 10 月 1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6 年 10 月 19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13:00-15:00。

  • 4、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 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 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组成。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为 1,126.0953 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 1,082.4496 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 19.2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43.6457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 5、本次发行价格为 16.98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 (1)22.6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 本计算);

  • (2)22.7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 本计算);

  • (3)25.7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 (4)25.8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16.98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 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截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T-3 日),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7.65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T-3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 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 年 扣非前 EPS (元/股)2025 年 扣非后 EPS (元/股)T-3 日股票 收盘价 (元/股)对应的静态 市盈率 (倍)-扣非 前 (2025 年)对应的静态 市盈率 (倍)-扣 非后(2025 年)
300806.SZ斯迪克0.100.0442.19443.03944.55
603683.SH晶华新材0.310.3113.9045.3445.47
603681.SH永冠新材0.520.1017.3133.18178.42
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后)39.2645.47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 注 2:2025 年扣非前/后 EPS=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 注 3: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倍)-扣非前平均值计算剔除斯迪克异常值,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倍)-扣非

后平均值剔除斯迪克和永冠新材异常值。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 基于技术平台化和模块化的高水平研发体系

通过技术平台化和模块化,公司产品研发速度加快,持续拓展细分产品系列、

升级迭代产品性能,实现快速高效的研发成果产业化。公司对丙烯酸类、聚氨酯 类、有机硅类、橡胶类、环氧类等功能性涂层材料配方进行自主研发,形成以包 括合成和配方调配等为主搭建的基石技术平台。公司已实现多种系列涂层材料的 自产与应用,掌握了丰富的涂层配方技术,处于业内前列水平。凭借长期深耕功 能性复合材料行业与持续研发投入,发行人已实现超 400 种涂层基础配方的自主

研发,形成十余项涂层配方开发、涂层树脂合成核心技术,上述涂层配方已成功 应用于发行人代表性产品,在初粘力、保持力、剥离力等核心性能指标上表现优 异。掌握核心配方调配技术不仅能够在产品成本上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而且还 能根据自有优质配方工艺保障公司生产原料供应的稳定性,实现产品品质能够稳 定在高质量水平。

发行人凭借系统化的技术平台及高效的研发体系,能在短时间内实现新产品 的设计、研发、量产以及已有产品的迭代升级。发行人已建立起包括涂层配方研 发平台、粘合技术平台、功能涂层技术平台、先进材料平台、工艺创新平台、应 用检测平台、分析&表征平台、对外合作与产学研平台等八大平台的技术中心研 发创新平台体系,有力支撑公司在功能性新材料领域的技术攻关与产品升级。截 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66 项境内授权发明专利和 2 项境外授权 发明专利,并已在广东中山、广东江门、江苏太仓和浙江湖州等地拥有 416 名研 发人员构成的研发团队,配备了特殊化学品及胶粘化学分析、材料分析及表征分 析和产品可靠性分析三大系列研发仪器,能够为公司的研发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 支撑。

② “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发展成为在材料配制、涂层聚合、精密涂布工艺、 精密分切/模切工艺、技术产业化应用方案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的功能性复合材 料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具有面向终端客户提供协助开发产品的能力,在材 料方面积极提出专业有效的建议,且能为终端客户提供功能性新材料方面的问题 解决思路,产品覆盖轻工业、家用电器、汽车制造、新能源电池、消费电子、智 能物联网、半导体等领域,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功能性复合材料产品及服务。 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与专业的技术服务,发行人不仅为客户提供高性能的功能性 复合材料产品,同时围绕下游终端应用场景,提供从材料选型、配方开发、到技 术产业化应用的全周期服务。发行人产品已通过近百家涵盖消费电器、汽车制造、 新能源等领域的国内外知名终端客户资质认证,累计取得经终端客户认证的物料 号超过 600 种,产品质量与技术水平获得市场高度认可。报告期内,公司来自终 端品牌厂商的收入分别为 27,294.79 万元、33,106.98 万元和 49,050.40 万元,销 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43%、10.48%和 14.39%,占比呈稳步上

升趋势,这一趋势体现了发行人持续快速响应终端差异化需求的能力,推动公司 在产业链中的品牌影响力与客户合作粘性持续深化,作为上游功能性复合材料供 应商的产业地位与竞争优势进一步夯实。

③ 贴近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存在技术更新换代快、消费热点切换迅速的特点,这对上 游材料供应商的市场响应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公司主要客户的采购具 有频率高、采购周期短、消化能力强的特点,这对公司的交货速度也提出了很高 的要求。国内生产基地精准落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与长三角两大核心经济区,凭借 优越的地理位置与便捷的运输体系,可实现对国内下游厂商的高效辐射。越南生 产基地则聚焦服务全球市场,不仅有效承接了海外客户对公司功能性复合材料产 品持续增长的需求,更通过分散产能布局强化了全球供应链和销售渠道的抗风险 能力与稳定性。依托高效的生产组织与流程管控,公司具备快速稳定交付的基础 能力。具体而言,公司工业级胶粘材料和电子级胶粘材料的生产周期平均约为 510 天,功能性薄膜材料约为 1-5 天。公司持续改进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对客户的 及时供货与需求的快速响应。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生产排程调整迅速及时,同 时配有专业的生产设备改装及安装团队、工装设备设计及制作团队,能够保证生 产设备、工装设备等根据客户的需求实现在线快速切换,保障对客户订单需求的 及时响应。

④ 一流的规模化生产线和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公司持续加大在先进的生产设备、高精度的分析检测设备、智能化的信息数 据管理系统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同时搭建更好的研发实验环境及配备高端研发人 才,为技术突破和产品创新提供重要的基础和保障。公司依托多地生产基地逐步 搭建全球销售网络,构建了覆盖国内外的五大生产基地网络,分别布局于广东中 山、广东江门、江苏太仓、浙江湖州和越南。公司拥有超百条精密智控生产线, 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和较强成本控制能力,并利用自身积累的生产技术和经验对 生产线和生产设备不断进行改进升级,生产的部分产品关键指标已达到先进水平。 公司还配置了 6 个百级、4 个千级和 6 个万级无尘涂布车间,提高了整体涂布工 艺的标准。

此外,公司通过建立 SAP、SRM、PLM、MES 等数字流程管理系统全面提 升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研发、采购、制造”全流程的智能化、数字化、高 效化。其中,公司按照基于 PLM 的 NPI 流程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管理,实现对产 品全制程、全生命周期的过程管理及信息追溯,在产品复杂多样的环境下做好生 产工艺的开发与管理,使新产品能够高效导入量产。

⑤ 先进的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产品质量,为此构建了一套符合功能性复合材 料生产工艺特色的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对供应商筛选、原材料入库检验、生产 过程监测、成品品质检验、出货检验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标准和检验 规范,以保证产品质量。公司先后通过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 汽车质 量体系认证、QC080000 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认证和 GB/T29490-2023 知识产 权合规管理体系等资质认证。这些措施保证了公司产品的生产专业化和质量稳定 性,满足了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品质的要求。

本次发行价格 16.9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 25.87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 2026 年 10 月 14 日(T-3 日)发布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最近一个月 平均静态市盈率 27.65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45.47 倍,仍存在未来 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 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 624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11,742 个,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 的 97.90%;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6,471,100 万股,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 总量的 98.03%,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 模的 5,152.49 倍。

  •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皇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 (4)《皇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

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91,868.13 万 元。本次发行价格 16.98 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95,605.50 万元,扣除预计发 行费用约 9,463.25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86,142.25 万 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请投资 者注意所筹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

  •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

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 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 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 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 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 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 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17.3422 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 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 (6)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

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 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主板市场的 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 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 7、按本次发行价格 16.98 元/股和 5,630.4768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

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95,605.5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约 9,463.25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86,142.25 万元。如存

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 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 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 8、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 9、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 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配 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其他战略配售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 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 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 关规定。

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如下:

序号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限售期 (月)
1天津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12
2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12
3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2
4深圳市德赛西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2
5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6
6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2
序号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限售期 (月)
7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五零二一组合”)12
8中金领势共创 1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12
  • 1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进行新

股申购。

  • 1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皇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T+2 日)16:00 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 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 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 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 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 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皇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缴纳义务,确保其资 金账户在 2026 年 10 月 2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 1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 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 13、网下投资者应当结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

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以及获 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该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 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 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 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 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 1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 15、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

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 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回拨机制”。

  • 16、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则本次发行股份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 17、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 18、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 19、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 (5)根据《管理办法》和《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

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 停或中止发行,深交所将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上报中国证监会。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 发行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 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 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 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择机重启发行。

  • 20、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6 年 9 月 30 日(T-8 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 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 中 国 金 融 新 闻 网 , 网 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 ; 中 国 日 报 网 , 网 址 www.chinadaily.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 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 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 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2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

次发行的重大事项。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保 留最终解释权。

  • 22、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皇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16 日

(此页无正文,为《皇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皇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皇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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