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路维光电2026-10-16 00:00

摘要

1路维光电控股股东、实控人兼董事长杜武兵计划自公告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金额2000万至4000万元,增持价格上限100元/股。
2值得注意的是,其一致行动人江苏路维兴投资于2026年9月22日刚询价转让3.29%股份。
3本次增持旨在增强投资者信心,但存在因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6-073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 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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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杜武兵先生。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杜武兵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 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拟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12 个月内,使 用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等)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 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届时将及时通知是否顺延实施;杜武兵先生本次增持股份将 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票 价格不超过 100 元/股。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变化、增持资金筹措 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 出现上述风险情形,杜武兵先生将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杜武兵
增持主体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是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br><br>其他:不适用<br><br>
持股数量46,025,900 股<br><br>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22.41%<br><br>
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 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 计划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 否<br><br>
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增持 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是 □否<br><br>杜武兵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江苏路维兴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进行询价转让 6,749,000 股,询价转 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3.29%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杜武兵46,025,90022.41%江苏路维兴投资有限公 司为杜武兵先生控制的 企业,构成一致行动人
江苏路维兴投 资有限公司7,965,3103.88%
合计53,991,21026.29%

二、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是否已增持股份 是 否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名称杜武兵
拟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 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
拟增持股份种类公司 A 股股份
拟增持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集中竞价等)
拟增持股份金额2,000 万元~4,000 万元
拟增持股份数量以实际增持数量为准
拟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以实际增持数量为准
拟增持股份价格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 施增持计划,增持股票价格不超过 100 元/股。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本次增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实施。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 以顺延,届时将及时通知是否顺延实施。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 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拟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 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 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变化、增持资金筹措 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 出现上述风险情形,杜武兵先生将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其他说明

  •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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