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拓荆科技董事会发布说明,确认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2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无锡尚积半导体82.97%股份、上海泰纳微100%股权及无锡宽行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3经自查,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报告合规性、董监高合规记录、立案调查及重大违法行为等方面均符合再融资条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扫清合规障碍。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尚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2.97%股份、上海 泰纳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无锡宽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 除外;
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为。
特此说明。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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