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拓荆科技2026-10-16 00:00

摘要

1华泰联合证券发布核查意见,确认拓荆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无锡尚积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2备考数据显示,交易后公司总资产、营收及归母净利润均有所增加,但2025年及2026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由3.32元/股降至3.29元/股、4.77元/股降至4.76元/股,存在轻微摊薄。
3标的公司无锡尚积为国内PVD设备知名企业,交易将补齐公司薄膜沉积设备矩阵并形成三维集成成套产品线。
4公司已制定加快整合、执行业绩承诺补偿、优化分红及强化内控等填补回报措施,大股东及董监高已出具相关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本独立财 务顾问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防范和填补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核 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 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br><br>2026 年 6 月末/2026 年 1-6 月2025 年末/2025 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计2,531,214.982,815,572.911,982,356.692,258,989.42
负债总计1,211,263.931,309,964.371,270,809.661,363,808.40
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1,271,569.961,457,227.45660,995.72844,629.70
营业收入291,286.43310,426.63651,909.49682,213.94
利润总额138,763.33140,611.8687,559.4688,068.14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134,275.40136,159.2392,670.4093,272.56
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4.774.763.323.29

如果本次交易得以实施,上市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将增加,基本每股收益略有降低。无锡

尚积是国内 PVD 设备领域知名企业,随着无锡尚积业绩释放、盈利能力不断提升, 以及上市公司与无锡尚积在产品、研发、客户资源、供应链等方面充分发挥协同效 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能够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上市公司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已制定了相关措施,具

体如下:

(一)加快标的公司的整合,增强综合竞争优势和持续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与无锡尚积同属于半导体设备企业,产品线高度互补,具有极佳的协 同发展前景。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快速获得成熟可靠的PVD工艺与技术,补 齐薄膜沉积设备领域核心产品矩阵,完善对主流薄膜沉积工艺的覆盖。在薄膜沉积 领域,上市公司深耕薄膜沉积设备行业多年,已形成PECVD、ALD和Gap-Fill CVD 等多个核心品类的成熟产品线,具备良好的市场口碑与市场头部地位;无锡尚积及 核心团队则长期聚焦PVD设备研发创新,是国内PVD设备领域知名企业,拥有成熟 量产机型与核心工艺技术。此外,无锡尚积的PVD设备和刻蚀设备亦可应用于三维 集成领域的RDL、TSV、TGV等核心工艺环节,并持续面向先进存储、先进逻辑和 先进封装的下一代产品工艺需求进行拓展。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形成覆盖 薄膜沉积、刻蚀、键合、量检测的成套三维集成设备产品线,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 与联合工艺开发需求,强化整体方案竞争力,提升客户粘性与单客户价值量。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积极推动无锡尚积实现预期效益,持续提升其盈

利水平,从而促进上市公司整体业绩的稳步提升。 (二)严格执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为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设置业绩承诺及配套补偿机

制。该安排有助于缓解交易完成后对每股收益的稀释压力,公司将严格执行业绩承 诺及补偿安排。

(三)健全利润分配政策,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已就利润分配的原则、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完 全符合现行法规要求。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综合考量自身经营状况、发展战略,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

及中小股东意见,动态优化分红政策与回报机制,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 利益。

(四)持续深化经营管控与内控体系建设,全面增强盈利效能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以治理升级为主线,系统优化管控架构、内控流程与

激励约束机制,驱动运营效率再提升;同时夯实价值创造与风险防控双轮驱动,构 建稳健、可持续的发展体系,全面增强盈利韧性和经营质量。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及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的承诺函》。

三、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针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可能性的分 析具有合理性,上市公司拟定的填补回报的措施切实可行,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 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廖 锴 王旻辰 蔡浩文 温贝贝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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