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人的公告
摘要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 2026-111 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控股子公 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泰”)拟实施增资扩股并 引入长三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三角基金”) 等外部投资人(以下统称“本轮投资人”)。本轮投资人拟合计以现金向华奥泰投 资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预计合计取得华奥泰增 资 后 的 股 权 比 例 不 超 过 5.9829%(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奥泰股份比例不低于 81.8643%,华奥泰将继 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中。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本轮投资人签署《增资协议》 等文件。其中,长三角基金就本次投资华奥泰事项已通过其内部投资决策委员会, 其他投资机构正在推进其内部投资审批流程,本轮投资人的完整名单尚未最终确 定,后续交易还需办理协议签署、资金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交易实施存 在不确定性。后续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采取措施积极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 资扩股并引入投资人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泰”)引入外部投资者。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生物药板块的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子公司华奥泰的综合实力并优化 其资本结构,华奥泰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长三角基金等外部投资人。本次 交易的定价以华奥泰前次债转股增资交易的投后估值 55 亿元为基础,经各方充 分沟通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对应华奥泰的投前估值为 55 亿元。本轮投资人拟合计 对华奥泰投资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认购华奥泰新增发行股份不超过 3,200 万 股,对应华奥泰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 3,200 万元。其中长三角基金拟以 30,000.00 万元认购华奥泰 2,742.8571 万股股份(对应华奥泰 2,742.8571 万元注册资本)。
公司作为华奥泰现有股东,拟与相关方签署《增资协议》《股东协议》等相 关协议。本次交易全部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奥泰的股份比例预计不低于 81.8643% (包含长三角基金及本轮其他投资人增资影响,下同),华奥泰仍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华奥泰具有控制权。
(二)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提升工作效率,更好地推进华奥泰本次增资扩股具体事宜的办理,董事会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 增资扩股方案,遴选、确定本次增资扩股的投资方,参与具体协议及法律文件的 协商、修改,确定最终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的条款内容并进行签署,办理工商登 记,决定交易推进与终止以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所有相关事项。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资的简要情况
| 序号 | 投资者名称【注 1】 | 对应交易金额(万元) | 对应认购股份 数(万股) |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份额 |
|---|---|---|---|---|
| 长三角创业投资引 导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30,000 | 2,742.8571 | 本次增资完成后持有华奥 泰不超过 5.1724%的股权 【注 2】 | |
| 其他本轮投资人 | 不超过 5,000 | 不超过 457.1429 | 本次增资完成后持有华奥 泰不超过 0.8547%的股权 【注 3】 | |
| 不超过 35,000 | 不超过 3,200.00 | 本次增资完成后持有华奥 泰不超过 5.9829%的股权 【注 3】 |
- 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三角基金就本次投资华奥泰事项已通过其内部投资决策委
员会,其他投资机构正在推进其内部投资审批流程,本轮投资人名单尚待最终确定后披露。
- 注 2:此处计算的持股比例上限为假设本轮无其他投资人增资的结果。
- 注 3:此处计算的持股比例上限为假设其他本轮投资人按金额上限全额增资的结果。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长三角基金的基本信息如下:
| 法人/组织名称 | 长三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K4HG0U9X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国投创合长三角(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25-12-22 |
| 总出资额 | 5,510,000 万元 |
| 主要经营场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科路 1699 号第 3 层 364 单元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权益持有人 | 持有长三角基金 5%以上权益的合伙人包括:国家创业投资引 导基金有限公司持有 39.9274%的合伙份额,国家开发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 21.7786%的合伙份额,上海国经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持有 9.0744%的合伙份额,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 金有限公司持有 5.4446%的合伙份额,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 公司持有 5.4446%的合伙份额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经公开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与本公司之关系 |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长三角基金是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三只区域基金之一,当前管理规模 551 亿元,由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投创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管理团队。 长三角基金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采用“子基金+直投项目”方 式,以种子期、初创期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结合长三角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及产 业优势,投向“十五五”规划纲要等明确的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法人/组织名称 | 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078133145H |
| 法定代表人 | 陈保华 |
| 成立日期 | 2013-09-10 |
| 注册资本 | 50,285.7143 万元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 538 号 2 幢 1 楼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公司持有华奥泰 87.07%的股权;临海华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华奥泰 8.95%的股权;临海海璟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华奥泰 3.98%的股权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68,120.53 | 81,728.66 |
| 负债总额 | 204,590.78 | 34,576.97 |
|---|---|---|
| 净资产 | -136,470.24 | 47,151.69 |
| 项目 | 2025 年度(经审计) |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437.08 | 0.00 |
| 净利润 | -39,575.24 | -17,006.49 |
(三)股权结构
- (1)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华海药业 | 437,857,143 | 87.07% |
| 临海华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000,000 | 8.95% |
| 临海海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0 | 3.98% |
| 合计 | 502,857,143 | 100.00% |
- (2)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华海药业 | 437,857,143 | 82.57% |
| 临海华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000,000 | 8.49% |
| 临海海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0 | 3.77% |
| 长三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428,571 | 5.17% |
| 合计 | 530,285,714 | 100.00%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三角基金就本次投资华奥泰事项已通过其内部投资决策委员 会,其他投资机构正在推进其内部投资审批流程,本轮投资人名单尚待最终确定后披露,本 轮投资人均为非关联方。上述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暂未考虑其他本轮投资人增资的影响。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以债转股方式对子公司华奥泰进行增资事宜。该事项已于 2026 年 6 月完成工商 变更等各项手续。
本次交易的定价以华奥泰前次债转股增资交易的投后估值 55 亿元为基础, 经各方充分沟通协商确定,将本次交易的定价确定为投前估值 55 亿元,即每 1 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约为 10.9375 元。本轮投资人交易对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对应华奥泰新增发行股份不超过 3,200 万股,对应华奥泰新增注册 资本不超过 3,200 万元。
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自愿平等及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战略 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相关方尚未签署增资协议和股东协议等有 关文件。待各方履行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公司将与华奥泰、本轮投资人等签署 本次增资涉及的增资协议、股东协议。后续公司将结合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相 关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奥泰本次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将加速推动公司生物创 新药板块的长期稳定发展,有利于增强华奥泰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升信 用资质与融资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及华奥泰的发展规划。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仍持有华奥泰不低于 81.8643%的股权,华奥泰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保持对华奥泰的控制权。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 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增资协议、股东协议尚未签署,长三角基
金及其他本轮投资人正在推进相关审批流程,本轮投资人名单尚待最终确定后披 露。
公司后续还需办理协议签署、资金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可能存在因 协商不成导致协议未能签署、交割先决条件未能按约定得以满足或未被豁免、投 资方未及时支付交易款项、协议相关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等原因 导致本次交易实施进度缓慢或无法顺利实施或终止等风险,本次交易及实施过程 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结合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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