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ST 联光 编号:2026-080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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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 西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进出口银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金融机构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近日, 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下达的《财产保全结果通知书》【(2026) 赣 0113 执保 1274 号】,因中国进出口银行向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申 请财产保全,冻结公司所持参股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 发电声”)19,223.6646 万股权;冻结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久光电”)47.6667%股权;冻结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显 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显示”)16.61%股权。
此前,因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区支行金融借款合 同纠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所持宏发电声 10%股权被冻结;因与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票据纠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所持宏发电声 7.2%股权、所衍 生的股权的股息、红利等收益被冻结;因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 纠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所持宏发电声 20.00%股权被冻结;因与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所持宏发电声 6,000 万 股股权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2026 年 8 月 22 日、 2026 年 9 月 23 日、2026 年 10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参股公司部分股 权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被冻 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2026-055、2026-067、2026-078)。
此前,因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区支行存在金融借 款合同纠纷,公司所持中久光电 20%股权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参股公 司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一、本次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
|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名称 | 公司持股 比例(%) | 公司持有股权 数额(万股) | 本次被冻结 股权比例/数 额 | 冻结期限 |
|---|---|---|---|---|
| 厦门宏发电声 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1 | 19,258.2253 | 19,223.6646 万股 | 2026年10月12日起至 2029 年 10 月 11 日止 |
| 中久光电产业 有限公司 | 47.6667 | 9,533.34 | 47.6667% | 2026年10月12日起至 2029 年 10 月 11 日止 |
| 江西联创显示 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83,050 | 16.61% | 2026年10月12日起至 2029 年 10 月 11 日止 |
二、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原因
本次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系申请人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公司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 赣 0113 民初 20386 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已就该金融机构借款逾期情况进行 相应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金融机构借款逾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66)。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暂未受到上述股权冻结事
项的影响,目前也不会导致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但上述
事项可能会导致上述股权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中久光电和联创显示是公司重要 的控股子公司,宏发电声是公司重要参股公司,若上述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 被处置,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同时与中国进出口 银行江西省分行积极协商,妥善解决上述股权被冻结事宜,以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 权益。
-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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