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德尔玛2026-10-15 18:42

摘要

1德尔玛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磐茂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2026年7月16日至10月15日期间,该股东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2296.24万股,占总股本4.97%,减持均价7.86元/股。
3减持后其持股比例由15.00%降至10.03%。
4本次减持符合预披露计划,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301332 证券简称:德尔玛 公告编号:2026-036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玛”或“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股东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上海磐茂”)拟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2,962,615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 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5%)。

2026 年 7 月 16 日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期间,上海磐茂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0,086,3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5 日、2026 年 8 月 7 日、2026 年 9 月 2 日、2026 年 9 月 22 日披露的《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2026025、2026-033、2026-034)。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收到股东上海磐茂出具的《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计划实 施完毕的告知函》,上海磐茂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期间,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2,962,42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7%。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 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价格 区间 (元/股)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减持股数占 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
账户股份后 总股本比例
上海磐茂集中竞 价交易2026年7 月16日2026年10 月15日7.857.40~8.51923.242.00%2.01%
大宗交 易7.867.55~8.201,373.002.97%2.99%
合 计-7.862,296.244.97%5.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占总股 本比例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 户股份后 总股本比 例股数 (万股)占总股 本比例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 户股份后 总股本比 例
上海磐茂合计持有股份6,923.4515.00%15.08%4,627.2010.03%10.08%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6,923.4515.00%15.08%4,627.2010.03%10.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注 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
  • 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61,562,5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

份 2,310,197 股。

  • 注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 1、上海磐茂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 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上海磐茂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磐茂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减持股份数量在其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承诺的 情形。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 1、《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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