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玻A: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玻集团”)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6年6月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董事程细宝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详见本决议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五日
董事程细宝关于南玻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反馈意见
一、对议题1《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反馈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明显下滑,盈利水平承压,费用管控成效不佳。董事会在经营管控、风险防控方面的监督纠偏力度有待加强。公司治理及监督履职需完善,对管理层的约束机制、问题整改机制有待优化,后续需进一步筑牢经营风险防线,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二、对议题7《关于修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的反馈意见
1、关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拆分设置要在制度中明确: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新的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拆分方案,以当前实际执行薪酬总额为上限,仅在既定总额内优化结构比例,确保薪酬总量可控、结构优化合理。
2、关于业绩亏损与利润下滑情形下的绩效薪酬约束需从严完善联动机制:拟修订制度仅约定公司年度由盈转亏或亏损扩大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须同步同比例下调;未约定年度利润同比下降但未出现亏损、现金流状况恶化等情形。对此应进一步明确,上述情形下绩效薪酬亦需与利润降幅同向、同比相应调减,实现绩效薪酬与经营效益全面刚性挂钩,切实强化业绩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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