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申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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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山东省青 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 10 时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 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公开拍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青 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昌盛”)所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 股 15,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本次拍卖已按期进行,现将司法拍卖事项的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 1.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 股 东 名 称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 本次拍卖股 份数量 (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 是否为限 售股及限 售类型 | 拍卖时间 | 拍卖人 | 原因 |
|---|---|---|---|---|---|---|---|---|
| 青 岛 昌 盛 | 否 | 15,840,000 | 24.99% | 2.31% | 否 | 2026 年 10 月 13 日 10 时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 外) | 山东省 青岛市 市南区 人民法 院 | 债务 纠纷 |
| 合 计 | —— | 15,840,000 | 24.99% | 2.31% | —— | ——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 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
| 青岛昌盛 | 63,380,000 | 9.23% | 63,380,000 | 100.00% | 9.23% |
| 合计 | 63,380,000 | 9.23% | 63,380,000 | 100.00% | 9.2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被司法拍卖的 15,840,000 股外,公司暂未获悉青岛昌盛 所持股份目前是否存在其他被拍卖的情形。
二、股东股份本次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根据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青岛昌盛所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 股 15,840,000 股股份司法拍卖竞价结果为:8,000,000 股股份完成竞拍,7,840,000 股股 份因为无人出价流拍。竞拍成功的结果具体如下:
| 序号 | 竞买人 | 竞买号码 | 竞价成交股数(股) | 竞价成交金额(元)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
| 陈宗立 | B9704 | 4,000,000 | 31,880,000.00 | 0.58% | |
| 江煌 | H7541 | 2,000,000 | 15,940,000.00 | 0.29% | |
| 江锦华 | O6071 | 2,000,000 | 15,940,000.00 | 0.29% | |
| 8,000,000 | 63,760,000.00 | 1.17% |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 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 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 本次拍卖的股份变动情况 如果上述司法拍卖竞价完成的 8,000,000 股股份最终过户完成,青岛昌盛持股情况变
动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拍卖前持有股数 | 本次拍卖竞价完成的股数 | 本次拍卖后持有股数 |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青岛昌盛 | 63,380,000 | 9.23% | 8,000,000 | 1.17% | 55,380,000 | 8.07% |
三、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 1、青岛昌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亦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六条第三款:“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 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 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及第十五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前款相关股份的,受 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的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受让方在受 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 3、本次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的 8,000,000 股股份后续仍涉及竞买人缴款、法院执行法
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结果及周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流拍的 7,840,000 股股份尚存在被第二次司法拍卖和后续被处置的可能。若再次拍卖,后续可能仍涉及竞拍、 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被拍卖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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