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邦智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振邦智能2026-10-15 00:00

摘要

1振邦智能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等三项议案。
2所有议案均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总同意票比例超99.9%,中小股东同意比例约70%-77%。
3会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出现否决提案或变更以往决议情形,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确认决议有效。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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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4 日 15:0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4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4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 号振为科技园 1 栋 11

层会议室

  •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志杰先生
  •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8.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105,755,9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3.38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5,550,55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3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205,43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205,4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4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205,43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5%。

(3)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 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
1.00《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 案》总表决 情况105,695, 62799.942 9%56,5600.05 35%3,8000.003 6%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45,07070.617 7%56,56027.5 325%3,8001.849 8%0
2.00《关于 〈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 案》总表决 情况105,708, 52799.955 1%43,6600.04 13%3,8000.003 6%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57,97076.897 2%43,66021.2 53%3,8001.849 8%0
3.00《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总表决 情况105,698, 92799.946 %56,5600.05 35%5000.000 5%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48,37072.224 1%56,56027.5 325%5000.243 4%0

以上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赵仁英律师、张潇扬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 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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