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6-073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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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43,612 股;
归属股票来源: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授予数量:
- (1)首次授予数量:332.76 万股,约占首次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 46,115.7283
万股的 0.72%。
- (2)预留授予数量:50.00 万股,约占预留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 46,446.3109
万股的 0.11%。
- 3、授予价格(调整后):24.16 元/股
-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420 人,预留授予 24 人。
- 5、激励对象类别: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6、激励计划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相应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br><br>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 应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5% |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 应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5%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 应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含披露日) 授予完成,则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相应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br><br>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 应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 应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7、激励计划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 归属期 | 2025年 | 需至少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br><br>(1)2025年度净利润率不低于10%;<br>(2)以2024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为基数,2025年半导体业务 新签订单金额增长率不低于35%。<br> |
| 第二个 归属期 | 2026年 | 需至少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br><br>(1)2026年度净利润率不低于10%;<br>(2)以2024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为基数,2026年半导体业务 新签订单金额增长率不低于82%或2025年-2026年两年半导体业务新 签订单金额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217%。<br> |
| 第三个 归属期 | 2027年 | 需至少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br><br>(1)2027年度净利润率不低于10%;<br>(2)以2024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为基数,2027年半导体业务 新签订单金额增长率不低于146%或2025年-2027年三年半导体业务 新签订单金额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463%。<br> |
注:①上述“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为含税金额,包括 DEMO 订单。若发生订单解除,则不计入 在内,需扣除订单解除当年度对应的新增订单金额;数据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 计算依据,下同。
- ②2025 年-2026 年两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累计值的增长率=[(2025 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
+2026 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2024 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1]×100%,下同。
- ③2025 年-2027 年三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累计值的增长率=[(2025 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 +2026 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2027 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2024 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1] ×100%,下同。
- ④上述“净利润率”计算方式为考核年度当年净利润/考核年度当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是经审计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 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准,下同。
- ⑤“不低于”含本数,下同。
- ⑥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含披露日) 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 归属期 | 2026年 | 需至少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br><br>(1)2026年度净利润率不低于10%;<br>(2)以2024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为基数,2026年半导体业务 新签订单金额增长率不低于82%或2025年-2026年两年半导体业务新 签订单金额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217%。<br> |
| 第二个 归属期 | 2027年 | 需至少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br><br>(1)2027年度净利润率不低于10%;<br>(2)以2024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为基数,2027年半导体业务 新签订单金额增长率不低于146%或2025年-2027年三年半导体业务 新签订单金额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463%。<br> |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个人绩效评价标准分为 A、 B+、B、B-、C+、C、D 七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可归属的股份数量:
| 评价标准 | A/B+ | B | B- | C+ | C | D |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90% | 80% | 70% | 60% | 0% |
如公司满足当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 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2、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70)。
- 3、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 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次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 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73)。
- 4、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 5、2026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6、202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3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由 24.30 元/股调整为 24.16 元/股。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授予批次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调整后)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
| 首次授予 | 2025 年 10 月 14 日 | 24.16 元/股 | 332.76 万股 | 420 人 |
| 预留授予 | 2026 年 6 月 1 日 | 24.16 元/股 | 50.00 万股 | 24 人 |
(四)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激励计划暂未归属。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10 月 14 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br><br>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br><br>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br><br>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br><br>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br><br>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br>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合归属条件。 |
|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br><br>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br>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br><br><br>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 失效。 | |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br><br>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br>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br><br>人选;<br><br>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br><br>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br><br>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br><br>员情形的;<br><br>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br>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则该激励<br><br><br>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并作废失效。 |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未 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条件。 |
|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应满足连续<br><br>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 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br><br>示:<br><br> | 归属期 |
| --- | --- |
| 第一个归属期 | 需至少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br><br>(1)2025 年度净利润率不低于 10%;<br>(2)以 2024 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 为基数,2025 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 增长率不低于 35%。<br> |
| <br><br>注:①上述“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为含税金额,包括 DEMO 订单。若发生订单解除,则不计入在内,需扣除订单解除当年度 对应的新增订单金额;数据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为计算依据,下同。<br><br>②2025 年-2026 年两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累计值的增长 率=[(2025 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2026 年半导体业务新签 订单金额)/2024 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1]×100%,下同。<br>③2025 年-2027 年三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累计值的增长 率=[(2025 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2026 年半导体业务新签 订单金额+2027 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额)/2024 年半导体业 务新签订单金额-1]×100%,下同。<br>④上述“净利润率”计算方式为考核年度当年净利润/考核年度 当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是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并以剔除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 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营业收入 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准,下同。<br>⑤“不低于”含本数,下同。<br> |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实现 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天职 业字[2026]38549 号),公 司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 净利润率为 10.45%,2025 年半导体业务新签订单金 额增长率为 96.14%,公司 2025 年业绩满足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 条件。 |
|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及 | 根据公司个人绩效考核评 价标准,355 名激励对象 |
| 公司制定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组织实施,个人绩效评价标准分为 A、B+、B、B-、C+、C、D 七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可归属的股份数量:<br><br> | 评价标准 | A/B+ | B | B- | C+ | C | D |
|---|---|---|---|---|---|---|---|
| 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 | 100% | 90% | 80% | 70% | 60% | 0% | - |
| <br><br>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 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br><br>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 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 2025 年 度 考 核 结 果 为 A/B+,个人归属比例 为 100%;16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考核结果为B,个人归 属比例为 90%;3 名激励对 象 2025 年度考核结果为 C,个人归属比例为 6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 合条件的 374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143,612 股。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 1、首次授予日:2025 年 10 月 14 日。
- 2、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1,143,612 股,约占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 46,446.9956 万股的 0.25%。
- 3、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数:374 人。
- 4、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后):24.16 元/股。
-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 数量 (万股)<br><br> | 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期可归属 数量(万股)<br><br> | 本次可归属总量占 首次获授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br><br> |
|---|---|---|---|---|---|
|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5 人) | |||||
| 龙文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2.37 | 0.8295 | 35.00% |
| 俞潇莹 | 中国 | 财务负责人 | 1.98 | 0.6930 | 35.00% |
| 吴兴华 | 中国台湾 | 职工代表董 事、核心技术 人员 | 1.00 | 0.3500 | 35.00% |
|---|---|---|---|---|---|
| 许所昌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2.21 | 0.7735 | 35.00% |
| 张礼胜 | 中国 | 副总经理 | 2.39 | 0.8365 | 35.00%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核心骨干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 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369 人) | 317.69 | 110.8787 | 34.90% | ||
| 合 计 | 327.64 | 114.3612 | 34.90% |
注:①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②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扣减离职的激励对象已作废全部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 ③本计划首次授予时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届时在任董事,授予后核心技术人员吴兴华被选举为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张礼胜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情况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目标已达成,除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对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合计 374 名激励对象进行了 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归属日需为交易日。
经公司自查,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而于 2026 年 5 月完成相应获授股份的归属登记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 属条件的 374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43,612 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本次归属及 本次作废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归属数量、归属人数、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及作废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上网公告附件
- 1、《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 3、《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 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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