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鑫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摘要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6)952号文同意注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盛德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70”。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40,509.68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 4,050,968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9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0,509.68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6月1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3,619,913张,即361,991,300.00元,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89.36%。
二、网上中签缴款情况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6月3日(T+2日)结束。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424,315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2,431,5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6,735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673,500.0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全额包销。此外,按照《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5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共计6,740张,包销金额为674,000.00元,包销比例为 0.17%。
2026年6月5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承销协议将包销资金与可转债认购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后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23157440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5日
(本页无正文,为《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204040916692
2026年6月5日
3204040916697
(本页无正文,为《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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