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摘要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材 料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目 录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1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3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 议案二、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 5 议案三、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26 日下午 13 时 30 分 (二)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6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会议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 555 号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志华先生
五、会议审议事项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 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会议议程
- (1)主持人介绍会议须知及有关事项,推举检票人、监票人;
- (2)逐项宣读各项议案;
- (3)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在计票的同时回答股东的提问;
- (4)休会,上传现场投票结果,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 (5)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 (6)宣读股东会决议;
- (7)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 (8)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 (9)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26 日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本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正常秩序和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 知,望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 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议由投资管理部具体负责本次会议的议程安 排和会务工作。
二、本次会议不邀请媒体参加。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邀请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任何人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 证及/或公司营业执照等)及相关授权文件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 12:3013:30 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办理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四、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 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 部门查处。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 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 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会议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八、股东提问和回答后,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书。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第一百三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br><br>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 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负责 召集和主持会议。 | 第一百三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 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 审议。
请予以审议。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议案二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申请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按照《联交 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确认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各董事 角色如下:
执行董事:唐志华先生、高海龙先生、王波先生、李新芳女士、周雄先生、
陈志文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师建华先生、冯圆女士、侯健先生、赵瑞昆先生 上述董事角色及职能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 审议。
请予以审议。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议案三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冯巧根先生、闫建来先生和张光杰先生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
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冯巧根先生、闫建来先生和张光杰先生任职即将到期,任职到期后不再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鉴于冯巧根先生、闫建来先生和张光杰先生任职到期离任将导致董事会中
独立董事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冯巧 根先生、闫建来先生和张光杰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独 立董事职责。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 同意提名师建华先生、冯圆女士、侯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其中冯圆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候选人师建华先生、冯圆女士、侯健先生具备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须的 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材料。
三位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三年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
审议,该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
请予以审议。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1、师建华:男,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4 年 7 月至 1988 年 8 月,任总参装甲兵装备技术研究 所参谋;1988 年 8 月至 1990 年 10 月,任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总公司工程师; 1990 年 10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生产司工程师、中国汽 车工业总公司分公司副总经理;2000 年 12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北京新华夏汽 车连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2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中国物流与采购 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副秘书长;2006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中国汽车工业 协会副秘书长;2022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担任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秘 书长;2026 年 1 月至今,担任车百会研究院副理事长;曾担任福田汽车 (600166)、建邦科技(920242)独立董事,目前担任天海电子(001365)、汉 马科技(600375)独立董事。截至目前,师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 2、冯圆:女,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
2013 年至今,任职于浙江理工大学,任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理事、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 院研究员;先后赴加拿大圣文森特山大学、韩国又松大学、美国内华达大学环 境能源研究中心开展访学。主要研究方向为管理会计、企业成本管理、环境会 计与数字化成本管控;在《会计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20 余篇,出版专著
5 部,主持多项省部级课题,获省部级科研二等奖。截至目前,冯圆女士未持 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 3、侯健: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学
博士。2000 年 8 月至今,任职于复旦大学,任法学院党委委员、教授、博士生 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传播与互联网法、人权法、教育法;出版著作 4 部、译作 5 部,发表学术论文 50 余篇,曾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
果著作类二等奖、论文类三等奖、上海市育才奖等多项荣誉。截至目前,侯健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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