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方证券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6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3本次发行将严格按照报送上交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公司将按规定办理发行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6-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6〕2721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600 亿元公 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 明书进行。
三、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 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 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会 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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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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