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芝: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ST美芝2026-06-05 00:00

摘要

1*ST美芝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东方新兴大健康教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涉案金额合计8359.29万元(含工程款及设计费),案件处于一审受理阶段尚未开庭。
2公司主张对案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3此外,公司及子公司近12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12件,涉案金额1460.12万元。
4该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确定对利润的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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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ST美芝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1.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1. 涉案的金额:暂合计83,592,910.07元
  1.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东方市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琼9007民初2520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因海南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一期)装饰等分包工程建设合同纠纷,对被告东方新兴大健康教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向东方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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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秀路2号深华科技园厂房1栋401

法定代表人:何申健

被告:东方新兴大健康教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69号万悦城2栋1单元1823号

法定代表人:李冰

(二)诉讼事由

被告是海南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工程的建设单位,工程地点位于海南省东方市板桥镇金月湾。被告将海南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一期)装饰等分包工程发包给原告(以下简称“案涉工程”)。2022年6月8日,原告和被告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为DF2022装-001(以下简称“案涉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包含的装饰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等共计13个单项工程。签约合同暂定价为162,590,409.74元。

公司按照被告的指示已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双方自2024年7月起逐步办理工程验收和移交手续,2024年9月被告使用案涉工程,2024年11月全部移交完毕。公司依规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后,被告恶意拖延结算,经公司核算,案涉工程的结算金额 129,615,572.25元,扣除已付款,被告仍欠付原告83,592,910.07元。

(三)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77,089,293.68元,深化设计费6,503,616.39元,两项合计83,592,910.07元。
  1.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83,592,910.07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1. 判令原告在83,592,910.07元范围内对案涉工程的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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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12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460.12万元,均为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案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起诉状、受理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案件材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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