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东岳硅材2026-10-14 19:20

摘要

1东岳硅材持股5%以上股东淄博晓希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2026年8月21日至10月13日期间,该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99.99万股,占总股本1%,减持均价17.56元/股,持股比例由7.76%降至6.76%。
3本次减持符合预披露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6-057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淄博晓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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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岳硅材”)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淄博晓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淄博晓希”)计划在该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00 万股(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淄博晓希出具的《减持比例触及 1%整数倍暨减持完成的告知函》,获悉淄博晓希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后,淄博晓希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7.76%下降至 6.76%,权益 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 务人淄博晓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中心大街 288 号
权益变动时 间2026 年 8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3 日
权益变动过 程因淄博晓希资金需求,本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199.9903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 1%,持有东岳硅材股份比例由 7.76%下降至 6.76%,触及 1%整数倍。
股票简称东岳硅材股票代码300821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 股1,199.99031.00
合 计1,199.9903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淄博晓希合计持有股 份9,3107.76%8,110.00976.76%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9,3107.76%8,110.00976.76%
有限 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本次减持与已披露减持计划一致,实际 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 诺的情形。公司部分董事、高管通过淄博晓希间接持有东岳硅材的股份 也严格遵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 间接持股承诺。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二、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比例 (%)
淄博晓希集中竞价交易2026.8.212026.10.1317.561,199.99031.00
合计17.561,199.99031.00

淄博晓希本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东岳硅材股份, 减持价格区间为 16.80 元/股至 19.56 元/股。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
淄博晓 希合计持有股份9,310.007.768,110.00976.76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9,310.007.768,110.00976.7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其他说明

  • 1、淄博晓希的减持事项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 2、淄博晓希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详情可参考东岳硅材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淄博晓希本次减持事项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3、淄博晓希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公司部分董事、高管通

过淄博晓希间接持有东岳硅材的股份也严格遵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 出的间接持股承诺。

  • 4、淄博晓希的减持事项不会导致东岳硅材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 1、淄博晓希出具的《减持比例触及 1%整数倍暨减持完成的告知函》;
  • 2、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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