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联科技董事会公告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债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菲莱测试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经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规定,不构成重组上市,且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及证券发行注册管理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禁止性情形。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菲莱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标的”或“标的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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