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事项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ST瀚川2026-06-05 00:00

摘要

1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涉及股权转让定金合同纠纷案二审终审判决,法院驳回原告苏州凌创科技上诉,维持原判(确认协议解除、驳回其他诉求)。
2涉案金额2000万元及利息。
3目前实控人持有的控股股东股权及一致行动人股权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直接持股已过户不再持有。
4公司表示该诉讼为个人纠纷,不影响生产经营,将持续跟进解冻事宜。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事项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判决
  • 实际控制人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
  • 涉案金额:2,000万元及利息损失(暂计206,666.67元)
  • 二审判决结果:苏州凌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败诉,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结果:确认苏州凌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蔡昌蔚签订的《股权转让定金协议》已解除;驳回本诉原告苏州凌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反诉原告蔡昌蔚的全部反诉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本次诉讼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公司之间的纠纷,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6)苏05民终2829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本次案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因定金合同纠纷被苏州凌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创科技”)起诉至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并收到了《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5)苏0591民初1356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持有控股股东股权及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质押、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凌创科技与蔡昌蔚签订的《股权

转让定金协议》已解除;驳回凌创科技其他诉讼请求;驳回蔡昌蔚的全部反诉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凌创科技因不服一审民事判决,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收到了法院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出具的《应诉通知书》及凌创科技《民事上诉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本次诉讼二审判决结果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6)苏05民终2829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42,833元,由苏州凌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与本案相关的股权冻结情况

(1) 因本案,实际控制人蔡昌蔚所持控股股东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瀚智远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于2025年8月4日被司法冻结。截至目前,尚未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被冻结股东名称

司法冻结股份所属公司

本次司法冻结股权金额(万元)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冻结起始日

冻结到期日

冻结申请人

冻结原因

蔡昌蔚

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31.1

100%

2025/8/4

2028/8/3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

蔡昌蔚

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6

100%

2025/8/4

2028/8/3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

蔡昌蔚

苏州瀚智远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16

100%

2025/8/4

2028/8/3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

合计

/

/

/

/

/

/

/

(2) 因本案,实际控制人蔡昌蔚直接所持公司股份于2025年8月6日被司

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被冻结股东名称

被司法冻结股份所属公司

本次司法冻结股份数量(股)

是否限售股

冻结起始日

冻结到期日

是否轮候冻结

司法冻结申请人

冻结原因

蔡昌蔚

瀚川智能

589,437

否

2025/8/6

2028/8/5

是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

合计

589,437

/

/

/

/

/

/

注: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所直接持有的841,38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于 2025年11月27日过户至买受人汤燕燕女士名下,截至目前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各自保持独立,本次诉讼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公司之间的纠纷,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诉讼进展为二审终审判决。

3、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股权解除冻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