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摘要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锂源(江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锂源”)
24,000.00
116,500.00
是
否
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锂源”)
9,000.00
61,840.37
是
否
南京锂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锂源”)
10,000.00
116,998.5
是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亿元)
0.00
截至2026年5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亿元)
76.61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70.9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子公司多在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及担保协议后根据实际用款需求分批提款,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性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概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2026年5月,公司累计新增为下属公司提供了总计4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主要包括:
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授信机构
担保类型
反担保情况
期限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
江苏锂源
9,00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连带责任保证
无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山东锂源
9,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
连带责任保证
无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龙蟠科技、常州锂源
江苏锂源
15,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支行
连带责任保证
无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南京锂源
1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支行
连带责任保证
无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合计
43,000.00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中,江苏锂源、山东锂源、南京锂源为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的全资子公司,常州锂源的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无反担保。常州锂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5,403.1398
货币
61.8825%
常州金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116.9356
货币
6.8323%
福建时代闽东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20.3125
货币
5.607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4,601.9531
货币
5.1401%
昆仑工融绿色(北京)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85.8091
货币
4.7870%
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500.0000
货币
3.9093%
常州金坛泓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00.0000
货币
3.9093%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50.0000
货币
3.5184%
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750.0000
货币
1.9547%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501.5440
货币
1.6771%
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00.0000
货币
0.7819%
合计
89,529.6941
100.0000%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3日和2026年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提供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其他融资担保、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以及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担保等,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本次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担保余额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39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锂源(江苏)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锂源(江苏)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控股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本公司通过常州锂源持有其61.88%股权
法定代表人
沈志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3MA25504675
成立时间
2021年1月28日
注册地
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注册资本
3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6,323.39
241,540.92
负债总额
230,146.18
213,064.78
资产净额
36,177.20
28,476.13
营业收入
51,154.55
154,548.15
净利润
7,685.18
-1,807.12
2、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控股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本公司通过常州锂源持有其61.8825%股权
法定代表人
沈志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726MA94WG662T
成立时间
2021年9月10日
注册地
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长城街1999号
注册资本
41,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0,503.15
217,443.70
负债总额
223,955.32
203,378.44
资产净额
16,547.83
14,065.26
营业收入
86,229.89
225,948.41
净利润
2,437.83
6,186.14
3、南京锂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南京锂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控股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本公司通过常州锂源持有其61.8825%股权
法定代表人
石俊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2MA27PX3J8Y
成立时间
2022年9月14日
注册地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达路3号高通科创基地
注册资本
6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8,433.21
269,804.52
负债总额
227,096.28
223,544.93
资产净额
41,336.92
46,259.59
营业收入
210,805.17
11,114.45
净利润
-5,070.87
295.71
注1: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口径;
注2: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常州锂源为江苏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本金、附属资金成本、维权实现费用等。
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2、公司为江苏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9,000.00万元
担保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公司为山东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9,000.00万元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4、公司、常州锂源为南京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
担保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本金、附属资金成本、维权实现费用等。
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公司江苏锂源、山东锂源和南京锂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江苏锂源、山东锂源和南京锂源的母公司常州锂源的其余少数股东单独持股比例均低于 10%,其中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石俊峰的关联方,与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均为公司管理层参与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目前尚未实缴出资,不享有股东权益。公司对江苏锂源、山东锂源和南京锂源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常州锂源的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也未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对担保业务实施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具体实施措施包括:设立专职岗位对担保台账进行动态记录与管理;建立项目准入评估机制,通过多维度(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用途合规性、还款来源可靠性、现金流量充足性等核心要素)开展可行性论证;严格履行偿债能力审查程序,通过持续
追踪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及财务变化,审慎评估被担保对象债务履约能力等。该管控体系旨在通过动态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担保业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2026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授信申请、借款、抵押、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相关担保在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和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76.61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270.90%在公司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71.94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254.41%。
截至2026年5月31日,下属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8.84%。
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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