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灵康药业2026-06-05 00:00

摘要

1灵康药业发布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2025年公司营收3.22亿元,同比下降15.09%;
3归母净利润亏损1.93亿元,同比下滑47.78%,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4会议将审议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不超过6亿元及担保事项、董事薪酬方案等议案。
5关键议案包括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用于主营业务及补流。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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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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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2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4

议案一: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5

议案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5

议案三: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16

议案四: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及2025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17

议案五: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9

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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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0日14点30分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大厦27层,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陶灵萍

议程:

一、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2、主持人宣布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开始;

3、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4、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5、说明投票表决方法,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二、审议议案:

1、宣读议案一: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宣读议案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宣读议案三: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4、宣读议案四: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及2025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5、宣读议案五: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宣读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独立董事进行年度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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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表决

1、针对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股东代表提问进行的回答;

2、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3、计票、监票。

四、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1、董事长宣读现场会议结果。

五、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六、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2、律师发表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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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进行,提高会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1、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2、要求在会议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为在大会会务组登记的合法股东或股东代表。

3、会议进行中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4、建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前认真做好准备,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就每一议案发言不超过1次,每次发言不超过3分钟,发言时应先报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5、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 $ \surd $ ”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6、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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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2,483,887.6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5.0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3,239,351.3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7.78%,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0,095,301.2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59%。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在 “健康中国”战略纵深推进与“三医联动”改革持续深化的双重驱动下,医药行业正式步入“提质、保供、控费、纠偏”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整体呈现“增速放缓、结构优化、创新引领、合规发展”的鲜明特征。公司聚焦主责主业,以市场为导向,提质降本,拓展销售渠道,挖掘市场潜力,坚持以公司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为指引,按计划有序开展各项经营工作。

1、强化创新驱动,积极向创新药企转变

立足自身主业,将集团发展规划深度融入国家健康战略体系,围绕“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这一核心目标在品种战略上谋篇布局,持续对公司现有四大治疗领域的产品进行动态评估,筛选有市场潜力及前景的品种,开展深度延伸开发和原料药研发等,主要产品均按照国家要求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并推向市场实现销售;进一步坚定创新引领企业发展的理念,新产品研发规划逐渐由仿创结合向以创新为主要发展方向进行战略性调整,以高质量的项目管理助力立项产品获得批准;根据市场需求及前景,定期评估并及时纠偏已立项项目及预立项策略;加速推进相关产品的临床研究、产品报批等环节,不断丰富公司的产品线。

2、推动集采品种上量,加速拓展医药流通及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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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国采中选品种的上量工作,保障好中选区域的产品供应;积极抢抓第一批至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接续采购工作,完成产品的续标工作;密切关注集采的动向,并做好政策信息的收集和研判,及时响应并制定相应策略措施,提高集采中标的概率;继续推进公司核心拳头品种注射用石杉碱甲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工作;充分利用公司销售体系的优势,加速拓展医药流通及代理业务,以做大做强公司规模。

3、加快数字化和智能化建设,推动生产降本、提质、增效

随着国家质量监管标准与各项法规要求的逐渐提升,委托生产监管日益趋严,公司将进一步梳理整合质量管理体系,强化生产过程管控,进一步加快数字化和智能化建设,积极推动数字化和智能化与各产业各环节的融合发展,强化技术赋能,加强新技术在药物研发、生产优化、数据分析及药物警戒等方面的应用,推动研发、生产技术不断创新升级;推行标准化现场管理,严格全流程质量控制,持续创新改进产品质量,降低质量风险,优化质量培训评价、考核体系;围绕“成本管控、质量至上”,聚焦生产环节优化,推动生产降本、提质、增效,同时坚守质量与安全底线,为经营发展提供坚实支撑;拓展CMO/CDMO业务,进一步丰富产品矩阵,充分挖掘现有产能潜力,提升产能利用率。

4、持续推进内控合规,优化治理结构

公司高度重视上市公司治理,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定期审查评估内控制度,根据业务发展、法规更新和监管要求及时完善补充;为积极响应监管要求并适应发展需要,公司依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最新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在报告期内启动了内部监督机构调整及配套内控制度的系统性修订工作,稳步实现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法定监督职权的目标,并同步增设职工代表董事席位。此项改革旨在完善监督机制、优化治理架构、提升决策效能,为风险管控与战略执行夯实更坚实基础。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1、产品优势

公司产品具有鲜明的治疗领域特色,治疗领域定位清晰,均为临床治疗的一线用药,部分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处于龙头地位,并拥有多个市场份额居前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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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截至目前,公司取得了111个品种共216个药品生产批准文件,现阶段主导产品涵盖了心脑血管类、抗感染类、肠外营养类和消化系统类等四大治疗领域。另外,公司还将充分利用现有的营销网络及渠道,挖掘与现有销售渠道可直接对接的新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引进(License-in)国内外品种、投资并购直接获取等方式,拓展公司产品管线。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重点品种的一致性评价工作,主要产品目前均已按照国家要求通过(或视同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目前已获得注射用奥美拉唑钠(20mg、40mg、60mg)、注射用头孢美唑钠(1.0g)、注射用泮托拉唑钠(40mg、 80mg)、注射用氨曲南(0.5g、1.0g、2.0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0.75g、1.0g、 1.25g、1.5g、1.75g)、盐酸艾司洛尔注射液(10ml:0.1g)、盐酸多巴胺注射液 (2.5ml:50mg)、注射用拉氧头孢钠(0.25g、0.5g、1.0g)、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100ml:20g、50ml:10g)、氟马西尼注射液(2ml:0.2mg、5ml:0.5mg、 10ml:1.0mg)、注射用头孢唑肟钠(0.5g、1.0g、2.0g)、左卡尼汀注射液(5ml: 1g、5ml:2g)、注射用维库溴铵(4mg、10mg)一致性评价与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批件,使产品质量对标原研药品,过评产品目前已逐渐成为公司市场拓展的主力军。

2、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继续保持与天津大学等科研院校机构和新药研发企业的合作与交流,现已形成一支人才齐全、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在品种研发、工艺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取得多项成果。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原则,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公司掌握重点开发产品在医院终端的使用需求,并长期跟踪国际药品研发动态,重点聚焦有领先性、独家或首家、有技术壁垒或政策壁垒的品种。公司设立以来,取得了 111个品种共216个药品生产批准文件。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产品布局由普通仿制药向创新药转变,紧抓政策机遇,积极布局改良型新药品种,2.2类新药品种艾司奥美拉唑镁碳酸氢钠干混悬剂(I)已获得临床试验批件,进一步丰富产品管线,将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先后获得 “中国创新力医药企业”、“中国药品研发综合实力百强榜”等荣誉、灵康制药“一种奥美拉唑钠半水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专利荣获中国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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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继续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3、营销优势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开发策略,以及公司产品在剂型、规格、生产工艺等方面差异化竞争特点,加强了公司产品在各省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不断细分产品线,扩充营销团队,加大直营销售占比,加强对下游渠道的掌控力度,进一步提高利润率。

基于产品特点和公司现阶段实际发展情况,公司主要采取区域经销商的销售模式。随着国家两票制政策的实施,公司经销商逐渐向各个区域规模大、资金实力强、网络覆盖广的医药商业公司集中。目前公司构建了覆盖全国主要市场的营销网络,建立起遍布全国的销售团队。在长期的市场营销和管理工作中,公司建立了完整有效的经销商选择和管理体系,充分利用经销商在不同区域、品种方面的销售优势,目前销售网络已基本覆盖二级以上医院。

4、团队优势

公司的主要管理团队成员拥有二十多年医药行业经营管理经验,深刻理解医药行业的发展规律,在品种研发、生产工艺管理、经销商体系建设等方面,有很强的管理能力。公司在多年经营过程中形成了高效的管理模式,管理团队分工明确,保证了公司较高的决策效率和执行能力,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产业布局的协同效应

公司间接参与投资的博鳌超级医院,是公司实现大健康产业链整合的重要战略布局。博鳌超级医院所在的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是海南省确定建设的集康复养生、节能环保、休闲度假和绿色国际组织基地为一体的综合性低碳生态项目,享有“先行先试”政策,允许试用国内未上市新药、医疗器械和药品进口注册审批快速和低关税、允许申报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等重磅优惠政策。是公司对接国际先进医疗技术、国内未上市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窗口,将成为公司整合全球医药资源、汇集前沿医药技术、推动国际战略合作的载体平台。

通过投资大健康产业领域产业基金,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经验、资源优势及管理平台,寻找大健康领域中具有核心竞争力、具备高成长性或较强增长潜质的优质企业或项目,能够为公司夯实产业基础和布局医疗健康产业前沿、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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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健康生态圈带来积极影响,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后期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

四、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灵动智慧、专注健康”的经营理念,以“汇集科技精华、开创宏图伟业、奉献至诚至爱、服务人类健康”为宗旨,坚持“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技术为核心、以生产为基础、以营销网络为支撑”的发展战略,努力打造大健康生态系统,致力于成为全国领先的医药产业集团。

公司继续夯实主业基础,拓展优势互补的品种,深度推进四大治疗领域产品的产品线拓展,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管线;同时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化学药领域布局,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切入其他对现有产品链具有明显互补和差异化的产品或领域;紧抓政策机遇,积极布局改良型新药品种,产品布局由普通仿制药向创新药转变,开展主要产品的深度延伸开发和原料药研发等,进一步夯实公司产品发展的基础;以博鳌超级医院为支点,打造国内外先进医疗资源的吸收转化平台;灵活运用投资、并购等资本运作方式,加快产业整合,聚焦强链补链优链,积极把握外延并购机会。

(二)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医药政策密集出台,加速医药行业调整,药品集采优化规则,突出“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导向;医保目录调整强化临床价值评估,提高目录外药品过评门槛。带量采购与医保谈判常态化推进,叠加全流程监管强化,推动行业资源向研发强、临床价值高的龙头企业集聚;转型升级加速推进,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导向下,医药行业将从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能耗、提高产品品质和加快数字化进程等方面加速转型升级,推动医药企业提质增效。

创新药发展加速,随着创新药获得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生态有望得到全方位完善,研发投入将进一步加大,多重利好因素将持续助推中国创新药市场蓬勃发展;庞大的患者群体与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为创新药提供了扎实的市场基础;药审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进一步加速创新药上市;国家基本医保动态调整机制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共同构建起多元化的支付支撑体系;此外,资本市场对创新药企的持续投入,也为研发创新注入了长期动力。这些因素相互协同,共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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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新药市场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国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国家持续推进银发经济发展的举措落地实施,居民健康意识提升及医疗保障体系完善推动下,老年人健康养护、疾病预防、慢病康复、疾病治疗、养老等方面的需求上升,从而带动医药终端的产品和服务供应的提升。在消费升级趋势下,消费结构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消费者更关注高品质的健康产品及解决方案,我国医药市场稳健增长。国家及地方密集出台配套政策,优化产业供给结构、强化创新研发支持,全力支撑生物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医药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全球医药并购复苏,国内政策引导头部企业聚焦主业开展产业链整合,并购呈现“精准补强”特征。国内生物科技企业参与全球并购活跃度提升,聚焦核心战略资源的产业整合成为主流,跨国协同与产业链一体化整合频次显著增加。

(三)2026年度经营计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将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强化精益管理,激活内生增长动力,把“创新”作为年度核心关键词,以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以创新培育增长动能,不断增强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1、强化创新引领,加速推进公司的转型升级

深化产学研协同,构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许可引进”的研发模式,强化研产销联动,从项目立项之初就引入市场前景评估,确保每一分研发投入都精准指向未来的市场竞争力;将资源聚集于独家产品的研发、引进、优化和营销,不断深化独家产品与其他产品之间在渠道、终端、患者、学术研究及推广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协同增效;大力推进已上市品种的再研究工作,通过推动对已上市产品在新适应症、新剂型及学术研究等方面的二次开发突破,将其转化为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加强重点品种的学术研究与临床价值推广,使产品的学术价值和治疗效果得到更为广泛的认可,重点推动独家剂型品种注射用石杉碱甲国家医保目录谈判项目;注重产品学术推广的价值研究与创新,与业内知名医院和专家合作开展科研活动,推动公司产品获得更多的专家诊疗指南、路径、共识的推荐;研发方向由普通仿制药转向高难度仿制药及创新药,推动改良型新药项目取得里程碑式进展,积极寻求与国内知名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进入创新药物等新领域,实现向创新药企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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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推动数智赋能

公司将积极推动中选国采品种的市场放量,保障好中选国采品种在中选区域的产品供应;密切关注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做好政策信息的收集和研判,积极响应政策并制定相应策略措施;强化潜力品种开发,深挖产品价值,提升产品市场覆盖率,持续加强市场推广和客户服务,同时确保产品持续稳定供应,聚焦集团化民营医院和专科民营医院市场的开发;为更好适应行业政策发展,公司将充分利用销售体系优势,进一步拓展医药流通及代理板块业务,以做大做强公司规模;做好新上市产品的市场开拓,通过自主研发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打造新的战略支撑品种;严格质量过程控制,持续创新改进产品质量,降低质量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快数字化和智能化建设,积极推动数字化、智能化与各产业环节的融合发展,实现降本增效,强化技术赋能,加强新技术在药物研发、生产优化、数据分析及药物警戒等方面的应用,推动研发、生产技术不断创新升级。

3、紧抓海南自贸港的政策机遇,提高生产基地的使用效率

公司将依托海南自贸港的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紧抓海南自贸港封关建设的重要发展机遇,积极构建研产销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充分发挥海南生产基地的产能优势,在确保公司产品正常生产供应的同时,积极寻找CMO和OEM订单,以提高生产基地使用效率;以博鳌超级医院为支点,打造国内外先进医疗资源的吸收转化平台。

4、持续优化公司治理,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坚持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优化内部管理,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有效提升;根据监管要求的最新变化,持续加强规范运作,努力建设形成更加高效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维护好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强化独立董事服务保障机制,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所需的必要条件;持续提升公司内控管理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司经营风险防范能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5、适时推动资本运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资本运营是公司发展的重要战略。2026年,随着整体市场态势趋于稳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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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转,公司将适时推出资本运营举措。公司将以有利于实施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丰富和补充既有产品集群、有利于拓展院内院外市场、有利于扩大公司营收与利润为标准,适时引进、并购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并且高度适配公司产品线集群的优秀品种;抓住合适时机,引入战略合作伙伴,或并购质量好、与公司协同增效空间大的企业。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医药政策变动的风险

医药行业关系国计民生,其发展深受国家政策影响。从近几年已经出台的各项行业政策看,“三医联动”的各项改革措施已经逐步落地,医药领域的改革政策已进入常态化阶段。行业政策风险存在于药品价格变化、带量采购政策变化、医保报销范围及比例变化等,尤其是集采、医保支付等政策的变化,对行业发展预期影响较大。

2、新产品开发和推广的风险

新产品的推出有助于医药企业维持其竞争力,医药新产品的研发存在周期长、投资大、失败率高的固有风险。公司已构建了较为成熟的技术研发体系和研发团队,但仍无法消除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药品研发成功后能否迅速导入市场、尽快取得经济收益,仍然存在风险。

3、药品质量控制风险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均可能对公众的身体健康构成影响,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国对医药生产企业制定了严格的监管政策。2019年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取消了GMP认证,强调药品生产企业需符合GMP要求,同时强化了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的落实,细化完善了药品监管部门的处理措施,并全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公司及子公司已通过了GMP或GSP认证,并已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企业的质量控制制度,覆盖了从原料采购、产品生产、存货仓储、成品检验到产品出厂等多个环节的控制,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尽管如此,如果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出现疏忽或因为其他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甚至导致医疗事故,不但会产生赔偿风险,还可能影响公司的信誉和公司产品的销售,甚至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出现因质量问题发生的大规模召回和赔偿或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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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药品从生产到运输、最终使用存在多个环节。尽管主管部门对此过程建立了严格的行业管理标准,但下游运输、贮存、使用等环节仍然存在操作不当的可能,从而影响公司产品的最终使用效果,并可能间接影响公司业绩。

4、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噪音均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目前,国家对制药企业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和规范,虽然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上述污染性排放物进行了有效治理,使“三废”的排放达到了环保规定的标准。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制定和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规定,这可能会导致公司为达到新标准而支付更高的环境保护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本公司的经营成本。此外,若公司员工未严格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可能导致公司被环保部门处罚甚至停产,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将会增加公司的管理难度,如果公司的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跟不上公司快速发展对人力资源配置的要求,将会降低公司的运行效率,导致公司未来盈利不能达到预期目标。

五、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规范的董事会运作是保证日常工作有序进行、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 2025年,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公司共召开了20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时间

审议事项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5年1月10日

关于不向下修正“灵康转债”转股价格

2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5年2月10日

关于不向下修正“灵康转债”转股价格

3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5年3月3日

关于不向下修正“灵康转债”转股价格

4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5年3月24日

关于不向下修正“灵康转债”转股价格

5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5年4月15日

关于不向下修正“灵康转债”转股价格

6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5年4月18日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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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5年4月25日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8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025年5月9日

关于不向下修正“灵康转债”转股价格

9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25年5月30日

关于不向下修正“灵康转债”转股价格

10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25年6月17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2025年6月23日

关于不向下修正“灵康转债”转股价格

12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2025年7月14日

关于向下修正“灵康转债”转股价格及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13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2025年7月30日

关于确定向下修正“灵康转债”转股价格

14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2025年8月22日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

15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2025年9月22日

关于第五届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选举,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等

16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5年10月10日

选举第五届董事长及第五届管理层人员等

17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5年10月30日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18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5年12月1日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

19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5年12月9日

关于不向下修正“灵康转债”转股价格

20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5年12月30日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会召集人职责,共组织召开股东会4次(其中:年度股东会1次),在工作中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并表决。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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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114,554,997.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1,128,522.48元,公司2025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5,683,520.09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并表决。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

![](page=16,bbox=[288, 127, 539, 187])

议案三: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有关事项如下:

一、2026年度计划银行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 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包括已申请但尚未到期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全资子公司的3亿元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

二、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上述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单笔综合授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3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并表决。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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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及 2025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并参考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对2025年度董事的薪酬进行了确认,并制定了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其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董事的薪酬进行核定并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兑现的薪酬符合市场规则、业绩贡献和行业薪酬水平,符合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具体详见年报《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 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其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必要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

(2) 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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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其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并缴纳。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另行发放津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3、其他规定

(1)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公司董事2026年薪酬的发放、止付追索(如有)、考核与调整等操作事宜,按照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执行。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并表决。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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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并表决。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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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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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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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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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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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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