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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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附加值青山及其一致行动人崇山投资于2026年6月3日至4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肯特催化53万股,占总股本0.59%。
2本次减持后,二者合计持股比例由5.58%降至5.00%,触及5%举牌线。
3此次减持系执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拟3个月内减持不超3%),目前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未来12个月内无新增减持计划。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肯特催化

股票代码: 603120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附加值青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嘉兴附加值青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平澜路299号浙江商会大厦1幢萧山创投示范服务中心1401室085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附加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嘉兴崇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61室-43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附加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六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催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肯特催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一致行动人声明...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肯特催化、上市公司

指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附加值青山

指

杭州附加值青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嘉兴附加值青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崇山投资

指

嘉兴崇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致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5%以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杭州附加值青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嘉兴附加值青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附加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浩锋)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平澜路299号浙江商会大厦1幢萧山创投示范服务中心1401室085

成立日期

2020年10月21日

经营期限

2020年10月21日至2027年10月20日

注册资本

5,51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JEWQ153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构成

薛明轩(54.40%)、应华(30.83%)、李泓旭(14.50%)

(二)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嘉兴崇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附加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浩锋)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61室-43

成立日期

2020年10月26日

经营期限

2020年10月26日至2032年10月25日

注册资本

3,91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JEY6N3T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构成

章华(24.30%)、浙江德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2.79%)、薛追智(7.67%)、寿平(7.67%)、陶勇(5.12%)、王军(5.12%)、冯晓蓉(5.12%)、侯苏杭(5.12%)、毛敏心(5.12%)、俞介东(3.84%)、郭飒莎(2.56%)、刘思蓉(2.56%)、黄刚(2.56%)、徐超华(2.56%)、王芸(2.56%)、王美加(2.56%)、楼国平(2.56%)、杭州附加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2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附加值青山与崇山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杭州附加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二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肯特催化 5.58%股份,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所在任职单位

职务

周浩锋

男

中国

杭州

否

附加值青山

委派代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满足自身资金安排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权益的安排

2026年5月12日,上市公司披露了《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12,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附加值青山持有公司股份3,383,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崇山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66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4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58%。上述股份已于2026年4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4日,附加值青山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6283%。本次权益变动后,附加值青山及其一致行动人崇山投资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51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嘉兴崇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66,667

1.84

1,666,667

1.84

杭州附加值青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83,332

3.74

2,853,332

3.16

合计

5,049,999

5.58

4,519,999

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四、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其做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减持等相关承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中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披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章《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附加值青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

签署日期:2026年6月4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盖章):嘉兴崇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

签署日期:2026年6月4日

(本页无正文,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附加值青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

签署日期:2026年6月4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台州市

股票简称

肯特催化

股票代码

6031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杭州附加值青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杭州附加值青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崇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4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86282%,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股票种类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嘉兴崇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民币普通股A股

1,666,667

1.84%

杭州附加值青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民币普通股A股

3,383,332

3.74%

合计

5,049,999

5.5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附加值青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崇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19,999股。本次权益变动比例:下降0.586283%,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股票种类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嘉兴崇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民币普通股A股

1,666,667

1.84%

杭州附加值青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民币普通股A股

2,853,332

3.16%

合计

4,519,999

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4日方式: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本页无正文,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附加值青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

签署日期: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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