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ST海华2026-06-05 00:00

摘要

1青海华鼎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4130.18万元和资本公积10.55亿元,合计约10.96亿元弥补截至2025年末的累计亏损。
2实施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由-10.96亿元变为0元,资本公积降至1.97亿元。
3此举旨在修复公司现金分红能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符合新《公司法》规定。
4该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华鼎”或“公司”)于 2026年6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095,974,304.07元。为提升股东回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41,301,752.15元和资本公积金1,054,672,551.92元,两项合计1,095,974,304.07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

公司母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为以前年度亏损。母公司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

二、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后,将使公司母公司2025年末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196,609,879.82元,未分配利润由 -1,095,974,304.07元变为0元。

公司将母公司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用于弥补母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亏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推进公司实施未来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修复现金分红能力,提高股东回报,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母公司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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