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受让增持公司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荣联科技2026-10-14 00:00

摘要

1荣联科技控股股东山东经达协议受让原股东王东辉持有的5292.64万股(占总股本8%)股份已于2026年10月12日完成过户。
2过户后山东经达直接持股比例升至16.10%,仍为控股股东,实控人未变。
3王东辉及其配偶表决权委托终止,不再与山东经达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4山东经达承诺24个月内不减持,王东辉承诺12个月内不减持。
5本次变动旨在巩固控制权稳定性,优化股权结构。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受让增持公司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或“荣联科技”)控股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东经达”)以现金方式协议受让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东辉先生所持有的 荣联科技 52,926,425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完成时间 为 2026 年 10 月 12 日。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经达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6,532,85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6.10%,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交易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实施完成,王东辉先生及其

配偶吴敏女士所持剩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自动终止,直接行使各自持有股份 相应的股东权利,与山东经达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4、山东经达自愿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24 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处置、

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山东经达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24 个月的限制,并遵守《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章的规定。

  • 5、王东辉先生自愿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处

置、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经达与其一致行动人王东辉先生于 2026 年 5 月 7 日签署

了《股份转让协议》,山东经达拟协议受让王东辉先生持有的荣联科技 52,926,425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荣联科技目前总股本的 8.00%;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交易如 最终实施完成,王东辉先生及其配偶吴敏女士所持剩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自 动终止,与山东经达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山东经达将 直接持有荣联科技 106,532,850 股股份,占荣联科技总股本的 16.10%,仍为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受让增持公司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情况

公司近日获悉双方协议转让涉及的无限售流通股 52,926,425 股完成了股份 过户手续,取得了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12 日。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交易双方的持股及表决权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享有表决权股 份数量(股)表决权 比例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享有表决权股 份数量(股)表决权 比例
山东经达53,606,4258.10%139,146,65221.03%106,532,85016.10%106,532,85016.10%
王东辉74,486,33311.26%00%21,559,9083.26%21,559,9083.26%
吴敏11,053,8941.67%00%11,053,8941.67%11,053,8941.67%
王东辉及 吴敏合计85,540,22712.93%00%32,613,8024.93%32,613,8024.93%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山东经达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6,532,85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6.10%,享有表决权比例为 16.10%。山东经达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说明

  •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山东经达通过增加直接持股比例进一步巩固对上市公司

控制权的稳定性,是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及价值的认可,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 构,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

  • 2、本次权益变动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 3、山东经达自愿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24 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处置、

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山东经达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24 个月的限制,并遵守《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章的规定。

  • 4、王东辉先生自愿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处

置、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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