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网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4:30
-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深
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文胜先生
-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0月13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 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45人,代表股份128,339,275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5.9344%。 (1)现场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3,187,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053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3人,代表股份15,15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8812%。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4人,代表股份15,151,9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12%。 (1)现场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3人,代表股份15,15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8812%。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638,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47%;
反对 1,49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36%;弃权 20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743%;反对 1,49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562%;弃权 20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95%。
2、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628,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68%;
反对 1,50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15%;弃权 20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077%;反对 1,50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228%;弃权 20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95%。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616,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78%;
反对 1,5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05%;弃权 20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311%;反对 1,5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弃权 20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9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威律师、陈雯雯律师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 10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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