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帅尔: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星帅尔2026-10-14 00:00

摘要

1星帅尔董事会公告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梵宇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2经审慎分析,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无权利限制;
3不涉及需报批事项;
4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全资控股梵宇科技,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突出主业并保持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关联交易。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帅尔”)拟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梵宇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梵宇科 技”、“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情况如 下:

  •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梵宇科技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

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就本次交易报批的进 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公司已在《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及尚需 履行的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 2、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标

的资产不存在被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 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或纠纷,在相 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和满足的情形下,标的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 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 3、本次交易完成后,梵宇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合法拥有

标的资产,能够实际控制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 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本次交易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 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 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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